目前,对于教育市场的需求方、人才市场的供应方的主体----初中毕业后的学生及其家庭来讲,他们已经具备了选择不同学业以成为各类人才的权利,也就是学业规划的权利。于是为了满足社会对各类人才的需要,中学生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考高中、上大学成为研究型人才,还是读职业中学成为技术型人才。他也可以根据自身家庭的经济情况决定是按部就班的完成学业,还是边打工边学习,或是先打工后学习,等等,以避免在进行学业时在经济上陷于绝境。作为教育产业的需求方(中学生及其家长),如果其中的大多数都具备了学业规划的意识和能力,那么他们便能实事求是的根据社会的需要和自己的特点选择学业以成为某类人才,从而实现了他的所学与其所长、所用的统一。这也就从根本上决定了他能最大限度地开发出自己的潜能,从而成功就业。而对于经济上比较困难的学生及其家庭,他也可以通过科学合理的学业规划(比如先打工后读书,或者边打工边学习,或者借贷后再读书等等),使自己在继续学业的同时,在生存上不至于陷入困境,并确保自己能顺利地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