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无政资#神奇的美国黑奴史
我也喜欢读历史。但我年纪大了,对于帝皇将相的历史越来越不感兴趣,反而对历史中的社会民生更感兴趣。最近读到一篇关于黑人奴隶历史的文章,非常感到意外。这篇文章说美国第一个黑人奴隶主竟然也是个黑人。1654年(17世纪时代)黑人奴隶主安东尼通过当时的法院判决成为另一个黑人 John Casor 的永远奴隶主。我相信大部分读者对当时的奴隶制度都不了解。我简单说一下。当时美国主流的奴隶制度是契约仆人制(indentured servant)。契约仆人制就是有期限的奴隶。在期限内主人可以把仆人当奴隶來用,也可以卖给別人。仆人所有生产出来的东西都属于主人。仆人的权利和奴隶一样,简单来说就是没有什么权利。契约仆人制的历史非常远古。古希腊和罗马已经存在。一些犯人会被当成奴隶公开拍卖。但这些奴隶是有期限,到了期限奴隶就恢复自由身。当然17世纪的黑人奴隶主並非主流现象,不会太多。
但到了美国南北前夕的情况改变了。南方李将军写给妻子的一封信中提到当时已经有大量黑人奴隶主存在,反而白人奴隶主只佔少数。老实说这和我的记忆並不相同,需要查证一下。
根据我自己查的数据,李将军的说法可能有些夸大了,但在某些个別地区的比例上,黑人奴隶主的确不少。在南北内战前夕,美国总共有2千7百万百人,而奴隶主总共有38万5千人。假设38万5千全部是白人奴隶主,白人奴隶主在白人中的比例大约是1.4%。如果假设这些白人奴隶主都在南方,而当时南方大约有8百万人,白人奴隶主在南方白人中的比例大约是4.8%。
当时新奥尔良的自由黑人有10,689人,而其中有起过3千人是黑人奴隶主。简单计算就是在新奥尔良有大约28%的自由男人已经成为黑人奴隶主。28%的黑人奴隶主当然比全国的1.4%和南方的4.8%高得多。而可能是这些印象使到李将军觉得黑人奴隶主比白人奴隶主更多。从数目上来说,白人奴隶主依然比黑人奴隶主多,但从比例上来说,黑人奴隶主並不比白人低。
从零散的记录来看,一些黑人奴隶主还是大奴隶主。在1860年路易斯安那州,有6个黑人奴隶主拥有超过65个黑人奴隶。以当然的标准拥一般奴隶主只拥有5到10个黑人奴隶。拥有65个黑人奴隶已经是大奴隶主。
当然有人会问17到19世纪间,黑人也可以做奴隶主吗?这合法吗?其实这是一个灰色地带,不算合法,也不算不合法。反正当时美国ZF在内战前很多事情都管得很宽松。民间能自行解决的问题都不会找美国Z F管一管。就算第一个黑人奴隶主安东尼去法院告的也只是合约问题,而不是奴隶问题。但法官的判决卻无形中把契约仆人制变成奴隶制。
这些故事有什么教训?让我感到意外的绝大部分的黑人奴隶主原本也是奴隶。当他们成为自由人后依然热衷于把其它人变成他的奴隶。当奴隶思想植根于人的思维后,他们更希望的当奴隶主,而不是自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