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首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湖北民工工资的求助报告
长葛市总工会:
长葛市劳动监察局(清欠办公室):
我们是湖北省云梦县农民工,今年四月十日到河南省长葛市中吕长城建设有限公司的宏基工地,该工地以发包给河南省首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此工地我们从事着内墙抹灰,在工地上与包工头签订一份集体合同,计划工期二个月完工,由于工地种种原因,致使计划未能如愿,于七间中旬结束。现在工地完工了,尚欠工人工资79,000元,如今农民工们多次跟他们索要工资,中吕公司和首一公司却都互相推诿,经有关领导同志的指点,现在只好再次向长葛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办公室投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规定,规定强调: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包括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发包工程的专业企业,下同)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因建设单位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致使施工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的,要追究建设单位的责任;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落实清偿欠薪责任。招用农民工的企业承担直接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在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划拨工程款,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
综上所述,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解决工资拖欠问题法制依据充足, 根据全总倡议的 “ 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的号召,发挥工会应有作用,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请求长葛市总工会应会同长葛市住建、人社、劳动等有关单位,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依法、科学、务实地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农民工以讨薪方式祝党的十九大在京胜利召开!
农民工代表: 王晓桥
2017.10.17
【抄报:沙河一分会、沙河工会、云梦县总工会、长葛市总工会、河南省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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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语:
建筑企业普遍不同程度违返劳动合同法,农民工面临的问题十分突出,主要是:工资偏低,被拖欠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工会制度名存实亡,政府工作人员工作心理不健康,以执法权利自居,对农民工诉求互相推诿,农民工的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没有政治地位,无法表达自己的声音,在诉求中往往被互相推诿而歧视,是工资拖欠问题的最终根源,要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要从事发地政府工作人员责任人开始,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追因问责,才能制止工资拖欠的发生。———————————————————————————————————————————
(上传者的感受:每次看到这些情况,就默默感叹,现如今中央的好政策到地方就大打折扣。农民工也是劳动者,为什么他们的工资就得不到保障?国家立法何在?地方政府的执行力何在?政府部门不为人民的合法权益说话,让识字不多的农民工自己去要钱、去维权,出了事谁负责?做好工程资金保障工作,相关部门要督察到位。希望在党的光辉照耀下,社会的阴暗能逐渐消散。)
申明:解释权归作者。
长葛市总工会:
长葛市劳动监察局(清欠办公室):
我们是湖北省云梦县农民工,今年四月十日到河南省长葛市中吕长城建设有限公司的宏基工地,该工地以发包给河南省首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此工地我们从事着内墙抹灰,在工地上与包工头签订一份集体合同,计划工期二个月完工,由于工地种种原因,致使计划未能如愿,于七间中旬结束。现在工地完工了,尚欠工人工资79,000元,如今农民工们多次跟他们索要工资,中吕公司和首一公司却都互相推诿,经有关领导同志的指点,现在只好再次向长葛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办公室投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规定,规定强调: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包括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发包工程的专业企业,下同)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因建设单位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致使施工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的,要追究建设单位的责任;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落实清偿欠薪责任。招用农民工的企业承担直接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在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划拨工程款,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
综上所述,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解决工资拖欠问题法制依据充足, 根据全总倡议的 “ 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的号召,发挥工会应有作用,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请求长葛市总工会应会同长葛市住建、人社、劳动等有关单位,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依法、科学、务实地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农民工以讨薪方式祝党的十九大在京胜利召开!
农民工代表: 王晓桥
2017.10.17
【抄报:沙河一分会、沙河工会、云梦县总工会、长葛市总工会、河南省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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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语:
建筑企业普遍不同程度违返劳动合同法,农民工面临的问题十分突出,主要是:工资偏低,被拖欠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工会制度名存实亡,政府工作人员工作心理不健康,以执法权利自居,对农民工诉求互相推诿,农民工的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没有政治地位,无法表达自己的声音,在诉求中往往被互相推诿而歧视,是工资拖欠问题的最终根源,要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要从事发地政府工作人员责任人开始,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追因问责,才能制止工资拖欠的发生。———————————————————————————————————————————
(上传者的感受:每次看到这些情况,就默默感叹,现如今中央的好政策到地方就大打折扣。农民工也是劳动者,为什么他们的工资就得不到保障?国家立法何在?地方政府的执行力何在?政府部门不为人民的合法权益说话,让识字不多的农民工自己去要钱、去维权,出了事谁负责?做好工程资金保障工作,相关部门要督察到位。希望在党的光辉照耀下,社会的阴暗能逐渐消散。)
申明:解释权归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