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霸王条款往往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行业管理等方式出现,相信很多朋友在商场、银行等公共场所消费或接受服务时都或多或少听说或者见识过“离柜概不负责”的标语。
此类标语往往被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人误以为是一种免责条款,致使其即便是在消费或者服务过程中合法权利受到了侵犯,也只是选择忍气吞声,而消极放弃依法维权。
其实,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这类标语最多仅仅具备警示作用,并不具备免责效力。
因为依据《合同法》,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所以此类霸王条款虽然意图免责,但实际上从法律上并不具备免责效力。
广大顾客和消费者应当对此有所警觉和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