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小孩子说出的原因谁也不愿意相信,也不敢相信,他说是班上的陈老师用生殖器给戳伤的!事情一下子就炸开了锅,孩子一家当晚就乘车赶往富池。为了平息此事,当事人陈敬松在校长的陪同下找到了孩子外婆家。
受侵害儿童小邓的外婆陈默融说:“他就在我外孙面前跪着。对不起啊。”
为了讨个说法,邓家到富池***报案,并要求法医鉴定。**机关很快就在3月13号给出了处罚决定书。
记者手上拿的是一份**机关3月13号开出的一份处罚决定书,处罚对象就是8岁男孩的老师陈敬松,根据这个决定书上的内容,它写明的是:2009年3月11号的下午3点钟,陈敬松在阳新县富池镇的李家湾双语小学二楼图书室内,将一年级的学生小邓的裤子给脱下,并用“拳头”将小邓的肛门给弄伤,根据这样的一个案件事实呢,对它的处理结果是,将他进行了15日的行政拘留,并处以500元的罚款。
受侵害儿童小邓的父亲邓安卿说:“我现在怀疑,它这个(处罚决定)上面已经疑点很多了嘛。在这个二楼“图书室”,我当时就到现场去看了一下。他明明里面有张床,这明明就是他的休息室,他挂牌子挂的就是图书室,而且他是说用拳头打的,用拳头打,我还咨询了一下,用拳头打的那肯定是肛门周围有淤血,有明显的痕迹的,而他这份鉴定书上写的明摆的是只有裂口,没有淤血,说明他这个判决完全是没有根据事实来搞的处罚,这根本就是根据他的一面之辞搞的,我对这个表示强烈的不服。”
在江西瑞昌**局物证鉴定部门,一位法医同样排除了拳头导致肛裂的可能,受侵害儿童小邓自己的描述也否定了这个结果。
受侵害儿童小邓说:“陈老师发火的时候,就像一只老虎,他被气疯掉了一样。”
记者:“怎样气疯掉了呢?”
受侵害儿童小邓说:“就要打屁股。就在**那个地方,里面有个洞,有一条线,一个小线(股沟),陈老师就用鸡鸡从中间戳。”
记者:“当时你疼不疼呢?”
受侵害儿童小邓说:“疼。”
小邓还告诉记者,遭遇所谓的“体罚”前后一共有过3次,在他的班上其他小孩也有过类似于脱裤子的“体罚”
(1/2)下一段
受侵害儿童小邓的外婆陈默融说:“他就在我外孙面前跪着。对不起啊。”
为了讨个说法,邓家到富池***报案,并要求法医鉴定。**机关很快就在3月13号给出了处罚决定书。
记者手上拿的是一份**机关3月13号开出的一份处罚决定书,处罚对象就是8岁男孩的老师陈敬松,根据这个决定书上的内容,它写明的是:2009年3月11号的下午3点钟,陈敬松在阳新县富池镇的李家湾双语小学二楼图书室内,将一年级的学生小邓的裤子给脱下,并用“拳头”将小邓的肛门给弄伤,根据这样的一个案件事实呢,对它的处理结果是,将他进行了15日的行政拘留,并处以500元的罚款。
受侵害儿童小邓的父亲邓安卿说:“我现在怀疑,它这个(处罚决定)上面已经疑点很多了嘛。在这个二楼“图书室”,我当时就到现场去看了一下。他明明里面有张床,这明明就是他的休息室,他挂牌子挂的就是图书室,而且他是说用拳头打的,用拳头打,我还咨询了一下,用拳头打的那肯定是肛门周围有淤血,有明显的痕迹的,而他这份鉴定书上写的明摆的是只有裂口,没有淤血,说明他这个判决完全是没有根据事实来搞的处罚,这根本就是根据他的一面之辞搞的,我对这个表示强烈的不服。”
在江西瑞昌**局物证鉴定部门,一位法医同样排除了拳头导致肛裂的可能,受侵害儿童小邓自己的描述也否定了这个结果。
受侵害儿童小邓说:“陈老师发火的时候,就像一只老虎,他被气疯掉了一样。”
记者:“怎样气疯掉了呢?”
受侵害儿童小邓说:“就要打屁股。就在**那个地方,里面有个洞,有一条线,一个小线(股沟),陈老师就用鸡鸡从中间戳。”
记者:“当时你疼不疼呢?”
受侵害儿童小邓说:“疼。”
小邓还告诉记者,遭遇所谓的“体罚”前后一共有过3次,在他的班上其他小孩也有过类似于脱裤子的“体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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