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巨鹿吧 关注:9贴子:796
  • 9回复贴,共1

今天这一贴,有份量。。。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掐手指头算一下,
俺有多少天没在百度贴吧里发过贴了?
好遥远。。
积攒这么长时间,
才发这一贴,
是相当有粪量哩。。。。
楼下,坐着闻味吧。


IP属地:重庆1楼2009-02-11 19:44回复
    • 124.236.179.*
    带着口罩,进来看看
    惨不忍睹~~~~~
    楼下的快闪了


    2楼2009-02-12 22:49
    回复
      我冲着“份量”两个字来的,结果。。。。。
      唉,习惯了


      3楼2009-02-14 19:48
      回复
        HOHO~~~~~~~


        IP属地:重庆4楼2009-02-16 17:55
        回复
          • 211.94.164.*
          路过…


          5楼2009-02-16 23:19
          回复
            上班来,第一贴哦~


            IP属地:重庆6楼2009-02-18 08:24
            回复
              余味绕梁N日,久久弥浓~


              7楼2009-03-06 16:16
              回复
                来看看老姐


                IP属地:河北8楼2009-03-10 14:34
                回复
                  回复:8楼
                  意外~~~李轩好~


                  IP属地:重庆9楼2010-04-11 22:44
                  回复
                    河北省巨鹿县机动车检测站于2008年8月开始正式营业,自从开始营业以来,就存在违规经营现象。
                    1.超标准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是每车每次90元,初审不合格经调试再审免费,而巨鹿县机动车检测站每次收费小型乘用车每车每次250-350元,并且项目不清,当车主询问时不做合理的解释,反而一律说是:上面规定就是这样执行的,不仅巨鹿,整个河北省都是执行的统一标准。
                    2.非法出售检测合格证。巨鹿县机动车检测站虽然有一个挂着“维修车间”牌子的大房间,但是里面没有维修人员,只有一个司机负责把车从一头开到另一头。在开过去之后就会出具一份合格或不合格的表格(一般很少有合格的,除非是老板打招呼让“合格”的),然后让不合格的车主,拿着表格去缴纳100-300元不等的费用,然后不经任何调试维修就会出具合格的证明。
                    这些情况导致的后果是:1.广大车主被多收了许多的不该收的钱;2.有许多辆机动车并没有合格的上路行驶了。前者可能问题还不大,但是后者的问题就比较大了。试问在巨鹿县机动车检测站检测过的机动车有多少辆出了车祸,又有多少次车祸的原因和在巨鹿县机动车检测站检测取得的“伪合格”有关?又有谁在为这些车祸中伤亡的人员负责?
                    对于这些现象,邢台市车管所是知情的,原因是每个月邢台市车管所的**会在巨鹿县机动车检测站派专人负责全程监督管理,并收取一定数量的管理费。
                    河北省电视台曾经就此事做过采访和报道,在2012年2月25日的《直播京津冀》和《午间视野》里播出,但是后来并没有人出来纠正。
                    我们在此需要反思一下几个问题:
                    1.这种违规现象是个例还是行业内的普遍现象?是人员的问题还是制度的问题?是不是存在权力寻租的问题?
                    2.谁应该为这种现象的产生和存续负责?而谁又应该为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和事故负责?
                    3.我不相信4年来没有人反映这个问题,但是这些问题反映给了谁,怎么就没有得到纠正呢?
                    4.出现这一现象是不是有人在后面做保护伞?谁在做保护伞?总不会这个保护伞上面就没有人管了吧!?
                    5.在这个利益链条上,有没有我们相关部门的主管领导和地方政府的主管领导?如果没有,这些人分别由在做什么角色?
                    6.这个收入是一笔不小的数字,从2008年8月巨鹿县机动车检测站开始营业至今已经超过了3年半,我们按照巨鹿县的车辆保有量粗略估算,每年会有400-600万元被多收取,3年半以来应该至少有1400万元被多收取。试问这些费用有没有通过国家的税收部门?如果没有,是不是应该追缴偷逃的税款和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7.作为我们每一位被多收了钱的车主,我们是不是有权利追回原本属于我们的钱?这一过程由谁负责?
                    8.通过在巨鹿县机动车检测站“伪合格”了的事故车和死伤者是不是应该得到一些补偿,谁为他们的生命安全负责?
                    我们在此发表这个帖子的目的不单单在于向大家揭示垄断部门的黑幕,更不是为了发泄私愤,而是要想办法纠正既往的错误,在今后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从社会的方方面面去着手,减少一些影响到广大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不合理现象,减少一些对我们国家和我们党带来负面影响的问题,共同打造和谐社会。
                    让我们共同关注这些问题的发展吧。


                    10楼2012-04-05 12:5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