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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男子套路太深!竟用捡来的"身份"骗了神木煤炭商八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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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捡来的“身份”贩煤
详情:2017年10月11日,大柳塔公安分局经过数十日的摸排调查,成功破获赵某峰系列诈骗案,涉案金额八万余元。
2017年6月份以来,大柳塔公安分局刑警队先后接到三起柠条塔煤矿煤炭商被诈骗的案件。案件中,煤炭商的煤被运走后,并未被运达指定地点,且事先的联系人也一直处于无法联络的状态。大柳塔公安分局刑警队民警经过前期的调查发现该三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均通过一个相同手机号码与相关人员进行联络,经走访调查结果显示,该三起案件为同一人利用虚假信息实施的诈骗案。
  虽然在接警后,大柳塔公安分局刑警队民警多次远赴犯罪嫌疑人售煤地点河北省井陉县某煤厂进行调查,但犯罪嫌疑人“马某”在交易过程中基本不露面,且提供的信息均为假信息,“马某”就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分局刑警队民警经过多次对掌握的线索研判,决定对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手机号码进行实时关注。
10月11日,大柳塔公安分局刑警队接到9月份案发报警人的又一次来电,称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手机号码打通了。得此消息,民警火速赶往柠条塔,经与犯罪嫌疑人9月份出现的视频监控比对,发现前来协商运煤的男子正是当日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马某”。随即民警迅速将犯罪分子控制,并带回单位进一步调查。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赵某(山西人,1984年生)交代:自己事先通过信息部联系到煤车,然后收来煤车司机的驾驶证及行驶证冒充大车司机,假称赚取运费的方式开取提煤单,待煤车司机将装好的煤运往煤炭商事先指定地点的途中,又通过手机指挥大车司机改变卸煤地点,将运来的煤低价卖给其他煤厂。
为不被查到,买方付款时,自己便借来别人的银行卡,待交易完成后,再支付持卡人200-300元好处费,其余的钱,一部分用来支付雇用拉煤司机的运费,另一部分钱用来赌博挥霍和生活消费。当民警问及赵某为何对外称自己是“马某”时,赵某交代自己无意中捡到了马某的身份证,并用该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作案时“方便”联系的手机卡。
就这样,赵某将捡来的“身份”作为犯罪的“护身符”,先后在神木市柠条塔煤矿周边诈骗煤炭商三次,骗取煤炭8卡车共计182吨,涉案金额约8万余元。
  经查,赵某于2009年因诈骗罪被山西省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四年执行。
  目前,赵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楼2017-10-23 13:5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