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大垭乡政府党委书记赵中娅不作为、乱作为,对村官邓小华长期包庇袒护,严重侵害百姓利益。具体事实如下:
2013年,因大垭乡芙蓉江浩口水电站建设工程,大垭乡龙龟寺村6组村官邓小华将集体的征用土地(15亩多,金额近56万元)强行占为己有。村民不服,一年前便联名信交与大垭乡政府党委书记赵中娅手中和县移民中心负责领导,赵中娅到6组作了形式上的调查后,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就私自叫人将集体的15亩土地征用补偿金近56万元打款于邓小华个人账户。之后经乡政府相关领导,村组干部,乡政府法律顾问开会调查已确定为集体征用土地,而不属于邓小华个人所有。然而村民代表再次要求政府党委书记赵中娅讨说法,赵中娅拒绝一切回复,不作任何解释,近56万土地征用补偿金至今杳无音讯,不了了之。
2013年,因大垭乡芙蓉江浩口水电站建设工程,大垭乡龙龟寺村6组村官邓小华将集体的征用土地(15亩多,金额近56万元)强行占为己有。村民不服,一年前便联名信交与大垭乡政府党委书记赵中娅手中和县移民中心负责领导,赵中娅到6组作了形式上的调查后,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就私自叫人将集体的15亩土地征用补偿金近56万元打款于邓小华个人账户。之后经乡政府相关领导,村组干部,乡政府法律顾问开会调查已确定为集体征用土地,而不属于邓小华个人所有。然而村民代表再次要求政府党委书记赵中娅讨说法,赵中娅拒绝一切回复,不作任何解释,近56万土地征用补偿金至今杳无音讯,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