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卑说
“鲜卑说”受到中外学者的较多关注,相关研究成果颇多。法国学者伯希和,日本学者白鸟库吉,我国学者吴廷燮、方壮猷、金毓黻等曾概括性地指出:室韦属东胡族系鲜卑后裔。
20世纪70年代以来,研究者依据前人研究成果和文献史料,对室韦属鲜卑后裔这一观点作了进一步阐述,着重从室韦与鲜卑的译名根据相同、地域上有继承关系、语言相通、有特征性的风俗相同、文献记载把室韦看作鲜卑后裔等方面进行考察。笔者认为,“鲜卑说”较之其他各种观点更为可靠,理由有以下几点。
其一,室韦的译名根据与鲜卑相同。伯希和认为,“鲜卑”代表之原文,与后译之“室韦”所本者同。从音韵学角度看,“室韦”与“鲜卑”两个不同汉字译写形式的名称,所依据的原文确实是同一个。至于室韦族名不作“鲜卑”的原因,内蒙古大学教授亦邻真《中国北方民族与蒙古族族源》(《内蒙古大学学报》1979年3、4期)一文认为,是由于高度汉化的拓跋魏贵族不允许呼伦贝尔一带的原始部落与自己使用同一个族名。虽然拓跋鲜卑早期曾在今大兴安岭北部、呼伦贝尔草原生活了很多世代,但后来在中原创建帝业,以正统王朝自居的拓跋魏统治者自然不愿意承认与偏居一隅以夷狄身份前来朝贡的室韦起源相同,并共用相同的称谓,所以,利用南北朝时期的译写规则,将其同族人译称译写作“室韦”。
其二,室韦与早期拓跋鲜卑地域相同。拓跋鲜卑在迁居匈奴故地之前,曾在大鲜卑山即今大兴安岭北部地区生活了很长的历史时期。室韦人初见于史,即在这一地区。自汉末拓跋鲜卑迁离至北朝时室韦出现,古代北方各族均未进入这一区域。室韦的出现,最大可能是未随鲜卑主体部分迁徙而留居原地的部民,在经过近300年的发展之后,日益增多,实力有所增强,通过与东魏的交往而以鲜卑的另一种译名形式“室韦”见载于史。室韦与早期鲜卑地域有继承关系。
其三,室韦的语言与鲜卑相通。据《魏书·失韦传》,室韦“语与库莫奚、契丹、豆莫娄国同”。又据巴黎收藏的敦煌藏文书卷P1283号记载,契丹“语言与吐谷浑大体相通”。吐谷浑是从鲜卑慕容部分出西迁的鲜卑人。契丹与吐谷浑的语言大体相通,亦即与鲜卑语言相通。室韦语既与契丹语同,则与鲜卑语相通。鲜卑语、契丹语、室韦语都应属东胡后裔诸语言。
其四,室韦的风俗与拓跋鲜卑相同。史载拓跋鲜卑“披发左衽”,南朝人称其为“索头”,《宋书》径设《索虏传》。《魏书》《北史》的《室韦传》说室韦“丈夫索发”,《隋书》《旧唐书》的《室韦传》又说室韦“丈夫皆被发”、“被发左衽”。可见,室韦与拓跋鲜卑的发式相同,均为“索发”即“披发”。发式是一项具有稳定性和特异性的习俗,往往成为古代某一人群独有的风俗习惯,因而也成为与其他部族相区别的重要标识。
其五,文献记载把室韦看作鲜卑后裔。隋代以前的文献没有涉及室韦的族属起源。降及隋代,《隋书·室韦传》说:“室韦,契丹之类也。其南者为契丹,在北者号室韦。”分明将室韦、契丹看作起源相同,只因居地一南一北而名号有别。《北史》《通典》等初唐史籍的编撰者也认可这一观点。《旧唐书·室韦传》说室韦是“契丹之别类”,《唐会要》《太平寰宇记》《册府元龟》《新唐书》说是“契丹之别种”,《册府元龟》又说南、北室韦是“契丹别部”。“别”,古字有“分出”之意。“别类”、“别种”、“别部”就是“分出的种类、部落”。按此理解,室韦与契丹都是东胡鲜卑后裔,而各属不同分支。
综上所述,在前人所持“肃慎或通古斯族系说”、“丁零说”、“豕韦说”、“自成一系说”、“混合说”、“鲜卑说”诸说中,笔者认为“鲜卑说”论据较为充分,更具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