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包法利夫人》,你会感到惊艳,因为其中所有的语段都可以上述这个标准检验,但全书中有一个特别的段落尤其使我折服,使我不得不停下来感叹作者的笔力。福楼拜为我们描绘正在弹奏钢琴的爱玛,查尔斯在一旁凝视她。福楼拜如此写道:“至于钢琴,她的手指在琴键上移动得愈快,他就愈是赞叹不已。她挺直身子敲击琴键,从高音区一口气弹到低音区。这架旧钢琴很久没有校音了,经她这么一弹,发出重叠的颤音,窗子开着的时候,一直能传到村子的那头,执达吏的书记员光着头、穿着便鞋从大路上走过,常会掖着文件驻足聆听。”
你越多次阅读这样的语段,你可以从中受益的东西也就越多。最终,我们和爱玛一起,听这架古旧的钢琴“发出重叠的颤音”,而在村子的那一头,我们正在和这位栩栩如生的穿着便鞋的书记员一同从大路上走过。就小说之后爱玛的命运而言,我们很可能觉得,这架钢琴有没有发出重叠的颤音,又或者这个书记员是不是穿着便鞋,手里有没有掖着文件都无关紧要,但是福楼拜必需创造出一个可信的村镇,好把爱玛置于其中。请永远记得,小说作家应该首先给他笔下的书记员穿上便鞋,再去关心那些宏大的理念和涌动的情感。
当然,这恰恰是有些人所鄙夷的。这也是狭义的自然主义走向穷途末路的原因之一。因为在一部严格意义上的自然主义作品中,细节之所以在那里是因为这对生活来说是其自然属性,对作品来说也是其自然属性。在艺术作品中,我们可以完全写实,而不做任何意义上的自然主义者。艺术是一种选择,艺术的真实正在于那些使艺术作品“活”起来的真实。
和短篇小说相比,长篇小说是一段更漫长的累积细节的过程。短篇小说比长篇需要更戏剧化的过程,因为短篇小说中更多的目的将要在更有限的篇幅中达成,细节必需承载更多的短时力量。在好的小说中,特定的细节会从这个故事里汲取深意,当这样的细节出现,它们就成为了象征。
而今“象征”这个词也让很多人望而却步,正如“艺术”这个词一样。他们似乎觉得象征是作家有意放置在文本里的,其目的是唬住普通读者——有点类似文学共济会里的暗号。他们似乎认为这是作家在表达一种他事实上没有在表达的东西,而如果他们有幸读到一部饱受赞誉的象征作品,他们对待这部作品的方式就好像在解答一道代数难题,找到X。当他们真的找到了,或者认为他们找到了这个X,他们就会充满成就感,仿佛他们已经“理解”了这个故事。很多学生带着“理解”故事的目的来阅读作品,反而把“理解”这一过程变得复杂,把自己弄糊涂了。
我认为,对于小说作家本人而言,他运用象征只是因为他的作品需要它。你可以说象征是重要的文学技巧,但在此之外它还作为点睛的细节同时作用于故事表层和深层,拓宽小说的所有维度。
我认为正确的读书路径始终是去注意书里发生了什么,不过对于一部优秀的小说作品,更多的故事发生在小说肌理,是我们第一眼没有注意到的,甚至是我们的双眼看不到的。我们的思维更多不是被书里的象征符号牵引,而是被小说肌理发生的事件吸引。有些批评家说小说在多个层面运作,说的就是这个意思。象征越真实,它就可以引你抵达越深的地方,它也可以展示更多的涵义。以我本人的作品《慧血(Wise Blood)》为例,主人公的鼠灰色轿车既是他的布道台又是他的棺木,同时在他自己眼里,这也是他助逃亡的工具,当然,他没有真正意义上逃离他的困境,直到这辆车被巡逻警推下悬崖。这辆车是某种死亡象征,象征生命中时刻蕴藏着死亡,而他的“失明”则是生的象征,是死亡中的一线生机。正因为书中有了这些涵义,才使得这部作品如此重要。即便读者不一定读出这些深意,但并不妨碍这些象征对读者产生影响。这是现代小说作者隐藏或说遮掩他们的主旨的方式。
小说作者需要拥有或者习得的那种让小说别具深意的眼光,我称之为“洞悉隐秘意义的眼光”,这是一种能够从一个生活的景象或处境中看到各种不同现实维度的眼光。中世纪的《圣经》诠释者找到三条开掘神圣经文的路径:一条他们称作寓言诠释(allegorical),一个具体的故事指向一个具体的道理;第二条,他们称作道德诠释(tropological/moral),意在找出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第三条则是隐秘意义的诠释(anagogical),是看到上帝恩赐的生命(the Divine life)和我们个体使命之间的联系。尽管这原是给《圣经》做注解的方法,它也可以成为我们面对一切艺术创作的态度,成为囊括最多可能性的阅读方式,而且在我看来,如果一个小说作者下定决心要写出永久进入文学史的作品,那他就必须培养自己这种从生活细节中见微知著的眼光。这听起来像悖论,但却是事实:看待生活的视野越是宽广,越是复杂,这样的视野就越容易被压缩到小说里。
人们总习惯这么问:“你的这个小说的主旨是什么?”他们期盼你给他们一个标准答案:“我的这个小说的主旨是机器发明以后,中产阶级需要面对的经济压力”或诸如此类的胡扯。当他们得到这样一个答案后,他们就会心满意足地离开,而且觉得再没有必要读这个小说了。
有些人认为你读了一个故事,就为获得一个涵义,然而对于小说作者来说,整个故事本身就是小说的涵义所在,因为这是人生经历,而非抽象的概念。
你越多次阅读这样的语段,你可以从中受益的东西也就越多。最终,我们和爱玛一起,听这架古旧的钢琴“发出重叠的颤音”,而在村子的那一头,我们正在和这位栩栩如生的穿着便鞋的书记员一同从大路上走过。就小说之后爱玛的命运而言,我们很可能觉得,这架钢琴有没有发出重叠的颤音,又或者这个书记员是不是穿着便鞋,手里有没有掖着文件都无关紧要,但是福楼拜必需创造出一个可信的村镇,好把爱玛置于其中。请永远记得,小说作家应该首先给他笔下的书记员穿上便鞋,再去关心那些宏大的理念和涌动的情感。
当然,这恰恰是有些人所鄙夷的。这也是狭义的自然主义走向穷途末路的原因之一。因为在一部严格意义上的自然主义作品中,细节之所以在那里是因为这对生活来说是其自然属性,对作品来说也是其自然属性。在艺术作品中,我们可以完全写实,而不做任何意义上的自然主义者。艺术是一种选择,艺术的真实正在于那些使艺术作品“活”起来的真实。
和短篇小说相比,长篇小说是一段更漫长的累积细节的过程。短篇小说比长篇需要更戏剧化的过程,因为短篇小说中更多的目的将要在更有限的篇幅中达成,细节必需承载更多的短时力量。在好的小说中,特定的细节会从这个故事里汲取深意,当这样的细节出现,它们就成为了象征。
而今“象征”这个词也让很多人望而却步,正如“艺术”这个词一样。他们似乎觉得象征是作家有意放置在文本里的,其目的是唬住普通读者——有点类似文学共济会里的暗号。他们似乎认为这是作家在表达一种他事实上没有在表达的东西,而如果他们有幸读到一部饱受赞誉的象征作品,他们对待这部作品的方式就好像在解答一道代数难题,找到X。当他们真的找到了,或者认为他们找到了这个X,他们就会充满成就感,仿佛他们已经“理解”了这个故事。很多学生带着“理解”故事的目的来阅读作品,反而把“理解”这一过程变得复杂,把自己弄糊涂了。
我认为,对于小说作家本人而言,他运用象征只是因为他的作品需要它。你可以说象征是重要的文学技巧,但在此之外它还作为点睛的细节同时作用于故事表层和深层,拓宽小说的所有维度。
我认为正确的读书路径始终是去注意书里发生了什么,不过对于一部优秀的小说作品,更多的故事发生在小说肌理,是我们第一眼没有注意到的,甚至是我们的双眼看不到的。我们的思维更多不是被书里的象征符号牵引,而是被小说肌理发生的事件吸引。有些批评家说小说在多个层面运作,说的就是这个意思。象征越真实,它就可以引你抵达越深的地方,它也可以展示更多的涵义。以我本人的作品《慧血(Wise Blood)》为例,主人公的鼠灰色轿车既是他的布道台又是他的棺木,同时在他自己眼里,这也是他助逃亡的工具,当然,他没有真正意义上逃离他的困境,直到这辆车被巡逻警推下悬崖。这辆车是某种死亡象征,象征生命中时刻蕴藏着死亡,而他的“失明”则是生的象征,是死亡中的一线生机。正因为书中有了这些涵义,才使得这部作品如此重要。即便读者不一定读出这些深意,但并不妨碍这些象征对读者产生影响。这是现代小说作者隐藏或说遮掩他们的主旨的方式。
小说作者需要拥有或者习得的那种让小说别具深意的眼光,我称之为“洞悉隐秘意义的眼光”,这是一种能够从一个生活的景象或处境中看到各种不同现实维度的眼光。中世纪的《圣经》诠释者找到三条开掘神圣经文的路径:一条他们称作寓言诠释(allegorical),一个具体的故事指向一个具体的道理;第二条,他们称作道德诠释(tropological/moral),意在找出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第三条则是隐秘意义的诠释(anagogical),是看到上帝恩赐的生命(the Divine life)和我们个体使命之间的联系。尽管这原是给《圣经》做注解的方法,它也可以成为我们面对一切艺术创作的态度,成为囊括最多可能性的阅读方式,而且在我看来,如果一个小说作者下定决心要写出永久进入文学史的作品,那他就必须培养自己这种从生活细节中见微知著的眼光。这听起来像悖论,但却是事实:看待生活的视野越是宽广,越是复杂,这样的视野就越容易被压缩到小说里。
人们总习惯这么问:“你的这个小说的主旨是什么?”他们期盼你给他们一个标准答案:“我的这个小说的主旨是机器发明以后,中产阶级需要面对的经济压力”或诸如此类的胡扯。当他们得到这样一个答案后,他们就会心满意足地离开,而且觉得再没有必要读这个小说了。
有些人认为你读了一个故事,就为获得一个涵义,然而对于小说作者来说,整个故事本身就是小说的涵义所在,因为这是人生经历,而非抽象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