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令后,立即抽调精干精力组成专案组,迅速展开侦查工作。专案组人员经对大量涉案材料及相关线索进行梳理、研判分析,基本摸清了该公司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事实。
经查实,该公司董事长为石某,为了给自己的企业筹集资金,2013年1月29日,成立了河北信能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在邯郸市邯山区,法人代表王某。
2013年春节,王某通过其爱人认识了涉县人赵某兰,并介绍其加入该公司。后经石某同意,王某等人在涉县设立咨询处、代办点,赵某兰被任命为涉县代办点的负责人,负责该公司在涉县吸收资金业务。在没有任何金融资质或金融机构的许可下,王某、赵某兰以代办点为依托,通过公开宣传、专人讲解等方式,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收存款,从2013年4月到2014年7月,共吸收参与人46人,非法吸收存款461.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