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
书架上总有那么一些书,名字都耳熟能详,却从来没有品至末页,可是书总感觉越读越“空”一样,前几日读完《百年孤独》,翻阅别的书总意兴阑珊,内心深处却又像吃咸了菜,饥渴难忍,也许和一本书也是缘分,随手抽出钱钟书先生的这本《围城》,两个午后读完,数语微感,聊表敬意。
读书前习惯性看看序言,看了《围城》的序言,对先生顿生倾佩,自写序言寥寥几百字,表达读者喜爱这本书的惶恐之心,指出几处写作错误均于哪一版改正,再无其他。真所谓心中藏锦绣,表上自谦虚。但市面上请“名家”写序,轰隆隆雷声买到手不见雨点的作品如黄河泛滥之水,就好比商场里那些认为几千的服装就比几百的服装好很多,大声喊结账的前一日才跻身阔太太行列的女人,所谓看一个人缺什么,就看他爱表现什么视人便罢了。
这本书是先生写于战乱时期,全书没有一声枪响,却能看到硝烟背后的积瘤,对情爱,仕途,职场,家庭的种种讽刺的连一件内衣都不剩,每每让我脸红发烫,恨不能生出一双尖利的锋爪,挖个地洞躲起来。对主人公方鸿渐没有一个样貌上或正面或侧面的描述,觉得他飘渺的像一个似乎不存在的灵魂,又是那么现实的存在着,因为这个灵魂装在哪一个躯壳下都像一件不大不小的外套,不再需要长短肥瘦的修剪。每一个人物都刻画的饱满无二,是你我他,路人甲乙丙,张三李四……
关于爱情,无论表面多么高贵清纯,我们一生中总有那么一些时刻想去做唐小姐的风流,甚至一些人比她做的更在行;无论表面多么的忠贞专一,我们总是苏小姐二号,不管我爱不爱你,你要爱我,至少要爱慕我,导演一部众星捧月的偶像剧,享乐其中,自我陶醉;无论初恋多么美好,动人心魄,结婚的那根红线似乎总牵不到ta的命格里去。
生活里的人都像一堵堵墙一样,我们生活在夹缝中,做着别人的那堵墙。心中有情怀的人,总是不通处世之道而愤愤。为了活的高贵,给自己一层一层的包装,全然不知自己的血液肌肉都要被憋闷的腐烂变质了。先生用极具幽默的方式写出仕途、职场无声的硝烟。
无论什么年代,父母与子女之间似乎总是存在着“我有我的思想”和“别人家的孩子”的辩论会。可是子女一边宣布着自己的独立,一边向父母伸手要独立经费,父母希望你飞的高一些超过“别人家的孩子”的时候,并不关心你飞的累不累,你想不想往这个方向飞。亲戚之间只要你们飞的不一样高,总是飘着陈醋一样的酸气,也不知何人何时造了这把极具科学意味衡量高低的尺子。
小说没有结局式的结局,也正是我们正在过的当下……
以上
鄙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