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人数
协勤人员100名。
(二)招录条件
被招录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退伍军人或文秘、计算机专业毕业生。
3、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2年9月30日至1999年9月30日期间出生)的男性青年;
4、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且具有郓城县常住户口。具有大型车辆(A1、A2、B1)驾驶资格的,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5、身体要求: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无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扁平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
协勤人员100名。
(二)招录条件
被招录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退伍军人或文秘、计算机专业毕业生。
3、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2年9月30日至1999年9月30日期间出生)的男性青年;
4、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且具有郓城县常住户口。具有大型车辆(A1、A2、B1)驾驶资格的,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5、身体要求: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无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扁平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