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城际铁路西安至潼关线、法门寺至宝鸡线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厅建设处 厅建设处2017-08-211508
1.招标条件
依据2017年6月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以《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西安至潼关等城际铁路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陕交函〔2017〕777号)文件,按照陕西省政府“十三五”期间“关中通城际、市市通高铁、快速通全国”的发展目标安排,新建城际铁路西安至潼关线、法门寺至宝鸡线勘察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两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陕西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本金由项目法人自筹,其余部分利用银行贷款。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双信封+综合评估法评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工程概况
2.1.1新建城际铁路西安至潼关线
线路从西安引出,经西安市灞桥区、临潼区,渭南市开发区、临渭区、华州区、华阴市东至潼关县,线路呈东西走向,线路正线长度约 121km。
2.1.2新建城际铁路法门寺至宝鸡线
线路自法门寺站引出,向西经益店镇、岐山县、横水镇、凤翔县,然后折向南经卧龙寺至宝鸡,线路正线长度约88km。
2.2招标范围
两个新建城际铁路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地质勘察与测量,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控制性工程的相关内容),设计变更,招标配合(招标技术规范、分标段及控制性工程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量清单预算与招标限价及其他类招标项目招标限价编制等),估算、概算、预算编制,施工配合,竣工验收配合,概算清理,相关专题研究等内容。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每个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共计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表:
项目名称 标段号
西安至潼关 XT-SJ01
法门寺至宝鸡 FB-SJ01
2.4设计周期:详见招标文件
2.5 质量要求
所有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及陕西省相关主管部门标准、规范的规定,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可行性研究报告:满足国家、行业、陕西省相关主管部门项目审批要求。
专项报告:满足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审批要求及招标人需求。
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其内容和深度包括:确定各项工程设计原则、设计方案和技术问题;提出工程数量、主要设备数量、主要材料数量、用地及拆迁数量、施工组织设计及总概算等。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需同时具有以下资质要求: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Ⅰ)级资质;
3.2.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铁路);
3.2.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3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项设计行车速度不低于200公里/小时且线路长度不少于100公里的铁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的业绩。
3.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处副总工程师或以上职务,从事铁路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工作15年及以上,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过至少1项设计行车速度不低于200公里/小时的铁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
3.5财务要求:在2014年~2016年(近三年)中营业收入均不小于5000万元;在2014年~2016年(近三年)中资产负债率均不高于85%。
3.6投标人在近5年(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不曾有被驱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出现被解除合同的现象。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7.2牵头人要对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全部工作负责(包括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工作);联合体各方应具备项目相应的资质条件,联合体成员根据具备的资质承担相应工作,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3如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
3.7.5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递交投标保证金。
3.8本次招标若两个项目填报的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时,且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时,只推荐其投标报价金额较大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项目不予推荐。
3.9具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一经发现将同时否决其投标。
3.10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可对两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两个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东段39号陕铁大厦2楼,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9月11日上午1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至1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西安市兴庆南路1号西安交通大学南洋大酒店(友谊东路与兴庆南路十字东北角)。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标段。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北信息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陕西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东段39号
邮政编码:710054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9-87576011
传 真:029-82250107
注: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