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今日说法那个嘴巴专家说离开现场就是逃逸,明显连基础的交通法都没学懂
逃逸作为判定依据首要就是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周杰当初打电话报警,120,留下真实姓名地址,并且在案发地等待23分钟才离去,这就违背了逃逸判定依据的第一要点
其次,交警从未对周杰做出逃逸的判罚。
看处罚书就知道了,罚款2200,拘留5天
肇事逃逸会判这么点?
结果这是啥的处罚,就是超速+未悬挂机动车牌的处罚
其中超速罚款200块,未悬挂机动车牌处200~2000可并列拘留15天(实际处罚最高罚金2000元,拘留5天)
交警最后给出的判罚结论就是没有逃逸
听其他谣传,自己意淫的都没有什么意义,看判罚处理书一目了然
交通肇事逃逸,只吊销驾照终身不得再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