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地方政府高度自治,国情和中央集权制度截然不同!
在美国参与救灾的,是隶属于各州政府的国民警卫队(USNG),指挥权在州长和各地方长官的手里,是隶属于地方政府,而不是隶属于联邦政府的,说白了就是归州长直接指挥的州兵,以民兵,预备役这样的兼职部队为主!
美国的联邦军队(US ARMY),是归联邦政府、国防部、参联会和各战区司令部指挥的正规现役部队,没有经过地方政府的授权或者总统的命令,不会介入地方的民间事务,两者完全不是一个系统的军队!
美国很多州县和地方政府都有独立的法律,甚至当地的机关单位,包括警察局都是地方财政养活,不需要花联邦政府的钱,而且美国的州警、各地方的县警察、市区的警察,镇上的治安官警察,都是平级的,只是隶属的系统不同和分工有差别而已(扁平化管理),因此当地的政府势力就是地头蛇,甚至国家法律和更高级别的行政单位都很难制约他,譬如在南方的德州禁枪就难于登天!
再举个例子,电影《第一滴血》里的兰博在小镇因为袭警被刑拘,这就属于美国的地方事务,联邦政府是无权干涉的,后来征调围剿兰博的,也是地方的国民警卫队,而不是正规的美军部队,所以和国防部派来的陆军上校八竿子打不着,由于是地方事务,上校还得从当地那个治安警长的指挥,美国的国情决定了,即使国防部派来的上校,也没有干预地方事务的权利,只能是提供支援和协助而已!
所以你这个帖子本身就是个牛头不对马嘴的伪命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