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学生班级:
按照《关于加强学生专业技能培养的管理办法》(川机电教务处2014-01号)文件精神,结合以往工作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学生获技能证书学分申请互换相关课程学分工作(简称抵科,下同)开展集中办理,为做好2018届毕业班级抵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届毕业生是指三年高职2015级和五年高职2016级学生,其他班级学生不参与此次工作。
二、按照集中办理的原则,各班级以班为单位在指定时间内办理,程序如下:
1.各班级填写抵科表(见附件),同时将相关证书予以复印,在复印件上按抵科表序号对应编号。将抵科表、复印件和原件交学生班级所在系审核签字。
2.各班级将所在系审核后的抵科表、证书复印件和原件交教务处进行审核,同时将抵科表Excel电子文档交教务处。
三、其他事项
1.金江校区班级不用到马家田校区办理,教务处将安排相关系部到金江校区现场办公。
2.按照《关于加强学生专业技能培养的管理办法》要求,学生所获得的技能证书学分只能申请冲抵与所获技能相关的课程的必修课学分。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本次不安排抵科,英语等级须参加6月学校组织的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须参加两次全国或四川省等级考试,如还未通过者,由信息系组织培训后参加学校考核认定。请各系部审核时予以注意,并严格把关。
学生所在系审核人可由系部干事完成,系主任签字确认。
3.学生技能证书抵科情况,学校教务处有记载,对重复抵科者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从即日起,各班可按本通知要求准备,教务处集中办理时间安排在6月初。不在此期间办理者,推至下学期后在指定时间按以往表格和程序单独办理。
5.教务处材料收集人为李芳老师,办公地点:马家田一教3楼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6.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按照《关于加强学生专业技能培养的管理办法》(川机电教务处2014-01号)文件精神,结合以往工作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学生获技能证书学分申请互换相关课程学分工作(简称抵科,下同)开展集中办理,为做好2018届毕业班级抵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届毕业生是指三年高职2015级和五年高职2016级学生,其他班级学生不参与此次工作。
二、按照集中办理的原则,各班级以班为单位在指定时间内办理,程序如下:
1.各班级填写抵科表(见附件),同时将相关证书予以复印,在复印件上按抵科表序号对应编号。将抵科表、复印件和原件交学生班级所在系审核签字。
2.各班级将所在系审核后的抵科表、证书复印件和原件交教务处进行审核,同时将抵科表Excel电子文档交教务处。
三、其他事项
1.金江校区班级不用到马家田校区办理,教务处将安排相关系部到金江校区现场办公。
2.按照《关于加强学生专业技能培养的管理办法》要求,学生所获得的技能证书学分只能申请冲抵与所获技能相关的课程的必修课学分。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本次不安排抵科,英语等级须参加6月学校组织的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须参加两次全国或四川省等级考试,如还未通过者,由信息系组织培训后参加学校考核认定。请各系部审核时予以注意,并严格把关。
学生所在系审核人可由系部干事完成,系主任签字确认。
3.学生技能证书抵科情况,学校教务处有记载,对重复抵科者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从即日起,各班可按本通知要求准备,教务处集中办理时间安排在6月初。不在此期间办理者,推至下学期后在指定时间按以往表格和程序单独办理。
5.教务处材料收集人为李芳老师,办公地点:马家田一教3楼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6.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