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南区委第二巡察组、第三巡察组巡察公告

丰南发布
42分钟前

中共唐山市丰南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公告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将于近期对2016年度国家征占地领域集中开展专项巡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巡察对象
2016年度涉及国家征占地的相关区直单位、乡镇和行政村。
2
巡察时间
2017年8月28日至9月22日,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巡察时间。
3
巡察内容
本次巡察工作,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1、没有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实行征地片价的通知》(冀
政〔2008〕132号)和《关于修订征地片价的通知》(冀政〔2011〕141号)规定标准及方法进行征地补偿的;
2、在征占地补偿资金拨付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阴奉阳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打折扣、搞变通的;
3、在征地补偿工作中,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不愿作为,搞形式主义,致使工作推进出现迟缓、延误或工作上出现较大失误,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4、在认定或补偿工作中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吃拿卡要、失职渎职的;
5、在征地补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审核把关不严、截留挪用、私分贪占、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私存私放的;
6、区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4
巡察组受理信访方式
1、座机电话: 0315-8189659
2、网络信箱:TSFNDEXCZ@163.com
3、信访接待室:区委第二巡察组(区行政中心7F717房间)
4、邮政信箱:区委第二巡察组(区行政中心7F717房间),
邮编:063300
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以上巡察内容,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巡察监督部门:丰南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巡察监督电话:0315-8189770。
巡察监督电子邮箱:FNQWXCB@163.COM。
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反映、监督方式自行关闭。
中共唐山市丰南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公告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将于近期对2016、2017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巡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及资金管理使用的相关单位。
2017年8月28日至12月31日。
1、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该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取消,该降低的收费标准不降低,继续按原有项目和标准收费的;
2、擅自设立收费罚款项目、提高收费罚款标准、扩大收费罚款范围的;
3、在办理证照时强制收取不合理费用,或为其他部门搭车收费、代收代扣费用的;
4、未按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开设银行帐户的;
5、自制收费、罚款票据或者对收缴的费用、罚款公款私存、坐支挪用、截留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乱摊派的;
6、专项罚没资金以办公费、车辆运行维护费、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用房维修费、基建工程项目费等名义虚列支出和以假发票、过期发票套取资金的;
7、下达收费罚款指标,雇用临时人员收费,并将完成收费罚款任务与单位的奖惩和个人的工资、奖金、任用等挂钩的;
8、其他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的。
1、座机电话: 0315-8189086
2、网络信箱:FNQWDSXCZ@163.COM
3、信访接待室:区委第三巡察组(区行政中心7F719房间)
4、邮政信箱:区委第三巡察组(区行政中心7F719房间)
邮编:063300
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以上巡察内容,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区委第三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运营人员: 周卉 MZ019

丰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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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唐山市丰南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公告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将于近期对2016年度国家征占地领域集中开展专项巡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巡察对象
2016年度涉及国家征占地的相关区直单位、乡镇和行政村。
2
巡察时间
2017年8月28日至9月22日,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巡察时间。
3
巡察内容
本次巡察工作,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1、没有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实行征地片价的通知》(冀
政〔2008〕132号)和《关于修订征地片价的通知》(冀政〔2011〕141号)规定标准及方法进行征地补偿的;
2、在征占地补偿资金拨付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阴奉阳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打折扣、搞变通的;
3、在征地补偿工作中,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不愿作为,搞形式主义,致使工作推进出现迟缓、延误或工作上出现较大失误,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4、在认定或补偿工作中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吃拿卡要、失职渎职的;
5、在征地补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审核把关不严、截留挪用、私分贪占、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私存私放的;
6、区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4
巡察组受理信访方式
1、座机电话: 0315-8189659
2、网络信箱:TSFNDEXCZ@163.com
3、信访接待室:区委第二巡察组(区行政中心7F717房间)
4、邮政信箱:区委第二巡察组(区行政中心7F717房间),
邮编:063300
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以上巡察内容,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巡察监督部门:丰南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巡察监督电话:0315-8189770。
巡察监督电子邮箱:FNQWXCB@163.COM。
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反映、监督方式自行关闭。
中共唐山市丰南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公告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将于近期对2016、2017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巡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及资金管理使用的相关单位。
2017年8月28日至12月31日。
1、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该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取消,该降低的收费标准不降低,继续按原有项目和标准收费的;
2、擅自设立收费罚款项目、提高收费罚款标准、扩大收费罚款范围的;
3、在办理证照时强制收取不合理费用,或为其他部门搭车收费、代收代扣费用的;
4、未按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开设银行帐户的;
5、自制收费、罚款票据或者对收缴的费用、罚款公款私存、坐支挪用、截留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乱摊派的;
6、专项罚没资金以办公费、车辆运行维护费、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用房维修费、基建工程项目费等名义虚列支出和以假发票、过期发票套取资金的;
7、下达收费罚款指标,雇用临时人员收费,并将完成收费罚款任务与单位的奖惩和个人的工资、奖金、任用等挂钩的;
8、其他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的。
1、座机电话: 0315-8189086
2、网络信箱:FNQWDSXCZ@163.COM
3、信访接待室:区委第三巡察组(区行政中心7F719房间)
4、邮政信箱:区委第三巡察组(区行政中心7F719房间)
邮编:063300
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以上巡察内容,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区委第三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运营人员: 周卉 MZ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