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什邡市启用电子警察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5条之规定,现就什邡市启用2处闯红灯抓拍电子警察系统、8处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抓拍球机的点位及抓拍区域的有关事项向社会进行通告,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
一、启用时间:2017年8月17日起
二、点位设置及抓拍区域
(一)闯红灯抓拍电子警察系统点位
1.亭江东路与金河东路交叉路口。
2.亭江东路与雍城东路交叉路口。
(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抓拍球机抓拍区域
1.亭江东路彩泉路口至老德什路口全覆盖。
特此通告!
什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