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不知从何说起,无论怎样,我不希望自己的语气在你看来太过严肃做作,我从来不是个一本正经的人,但我却是个眼睛里容不下瑕疵的人,所谓瑕疵,我指的是任何被“劳斯莱斯”而无法挺直腰板还口的行为。
就比如,你在微博发布了一篇尺度或耻度较为超出一般范围的文字,如果碰巧被一个不知同人为何物的人看到,引起其不适并被他扩散出去,那么事实上,如果对方表示出任何讨伐之意你都毫无还口的余地。顺便一说,同人确实已经成为一个不小的产业,包括内地,魔都的同人展每年都举行得很热闹。无论是二次元官方的(比如网易阴阳师官方募集同人作品)、作品同人(影视文学作品的衍生比如《哈利波特》、《盗墓笔记》的同人)还是rps同人(即Real Person Slash,区别于虚拟人物的真实存在的人物其同人衍生,相关西方同人术语我会在下面贴出来)。一些比较著名的同人网站比如偏欧美的Archive of Our Own(AO3)和日本的pixiv(ピクシブ,p站)均可投稿,门槛各异。这里,网易LOFTER还没有定下中文名称“乐乎”的时候似乎就已经被默认为是国内较为成规模的同人站,这个主要原因恐怕还是因为LOFTER的产品理念,暂且不提。
说同样是网站,为什么我从来不主张也不支持同人作者在微博发文。还是得提到网站性质。相较来说,LOFTER的口号“专注兴趣,分享创作”与新浪微博的“最主流,最具人气”相比,显然是个非主流,也正因为“创作”这一特性让平台和“随时随地交流”所区分。众所周知,“I like it”兴趣社交和“I know u”传统社交的区别,LOFTER为前者,而微博二者兼具。考虑到国内饭圈的状态, 【新浪微博过于公开化,所以绝对不应该成为同人发布同台尤其是真人同人衍生的交流平台!】 再退一万步讲,你文中的角色多半在这个平台有社交账号。如果说他们没空搜索这些东西,但这并不是你应该抱有的理由。因为“可能”这个词 【必须要考虑到各种可能】 ,不止本人,也包括其身边的工作人员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