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从一个简单的案例 拍卖梵高的名画开始说起 随着价格的上升 参与竞价的人越来越少 4000万的时候可能有四五个人 6000万时就剩两三个人 到8000万时只剩下一个人 于是画作就归他了 这表明有四五个人认为梵高的画作至少值4000万 但只有一个人认为至少值8000万 当价格上升到8000万时 其他人都认为不值了 便退出竞价 总需求随着价格上升而减少这个事实说明价值判断是因人而异的 这里涉及到一个经济学一个著名的假设 理性人假设 这个假设的意思是:一个正常人(神经病另当别论)的实际行为代表他的真实偏好 而不必关心他的想法 说法等等 比方说马云 王健林肯定是买得起这幅画的 但是他们不出手买就表明他们认为这幅画不值8000万 如果他们嘴上声明这幅画值1个亿 但并没有付诸行动 那么只有两种可能:1 神经病 2 这个声明是虚假的 也许有人会钻牛角尖说还有第三种可能:他们认为这幅画值1个亿 但是另一个项目更值1个亿 钱不够用 所以要把钱花在另一个项目上而不能用于购买这幅画 这至少说明在同样花一个亿的前提下 这幅画不如另一个项目更值 也有的人说:这幅画在我心目中就是值一个亿 但是没有这么多钱 买不起 人嘴两张皮 怎么说都可以 因为无法检验这个声明的真伪 所以这个声明是无效的 孟子曾经曰过:“生 亦我所欲也 义 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 舍生而取义者也”舍生取义并不能说明孟老夫子是不理性的 而是表明在孟老夫子心目中 义有着比生更大的价值 当然 这应该以生死抉择关头的真实选择来判断 如果他的真实选择是弃义偷生并且心智正常 就表明先前的声明是虚假的 根据理性人假设 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对于以8000万拍得名画的人来说 在他心目中那一刻这幅名画的价值大于等于8000万 因此 他舍8000万而取名画者也
在最终的成交价8000万上 只有一个供应者和一个需求者 总供应量和总需求量相等的那个价格水准就叫做均衡价格 均衡价格可以是唯一的价格 也可以是一个价格区间 只要在这个区间内 供应量和需求量相等 那么 在供应和需求数量很大的情况下 会有什么不同吗?其实是一回事儿 譬如某款手机销量达到一亿 定价8000 如果仓库没有积压 顾客没有排队被当猴耍 就说明这个价格是均衡价格 上述分析方法同样适用 只是 当有1亿人共同选择这款手机的时候会使人产生一种错觉 这款手机有一个绝对客观的价值 在任何人眼里都一样 但是想想看 还有数亿人虽然买得起但没有选择这款手机 经济学这门学科需要一点洞察力 一亿人选择某款手机是我们容易看到的 数亿人没有选择这款手机是不容易看到的 我们还应当看到名画拍卖案例中的另一个人 梵高名画先前的拥有者 他会为这幅画定一个起拍价 比方说是4000万 如果只有1个人出价4000万 那就成交了 这表明画作在他心目中的价值小于等于4000万 当二者不可得兼时 舍名画而取4000万者也 如果他把价格定在4000万的话存在一个问题:同时有多个人愿意以4000万的价格购入这幅画的情况下 他应该卖给谁?按照拍卖的规则 就是价高者得 他也可以制订其他的规则:比谁跑得快就是先到者得 抓阄就是运佳者得 那么哪一种规则比较好呢?比如以抽奖的方式 决出某位运气较佳者获得以4000万价格购入名画的资格 也许他可以从中获得价值6000万的享受 但是那位愿意以8000万购入这幅画的人就不能如愿 不得不把钱花到其他略逊一些的地方去 既然如此 他们2人为何不以8000万的价格再交易一次 以使双方都得到更大的满足呢?这就是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原理:交易可以使双方变得更好 当然 我们不应忘记前提是基于双方都是理性人的自愿交易 如果是单方面的强制或有第三方主导 那就未必 正如有一种冷叫做“妈妈觉得你冷” 和你自己觉得冷是两码事 从结果上看 依旧是对名画评价最高的人得到了它 仅仅是原本8000万都属于第一位拥有者 现在有4000万转移到第二位拥有者这里 这就是科斯定理 忽略交易成本的前提下 无论初始产权如何界定 都不影响市场达成有效率的结果 如果有交易成本的话呢?譬如政府规定买者购入后再次转让征收差价50%的所得税 那么画作就不一定能够到达对它评价最高的买者手中 比如你花1000万买到一幅名画 后来碰到财务困难 不得不以800万美元的价格抛售 这表明在另一时另一地 你对这幅画作的价值有了不同的判断 也许你会后悔自己当初的决定 但是理性人假设不是先知人假设 如果因为没有听妈妈话多穿一条秋裤而被冻感冒 那么只能怪自己 所以理性人假设实际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假设 一般来说 正常的成年人被认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则不是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当然会犯短视的错误 那么政府是不是就能高瞻远瞩了呢?从国家外汇储备投资和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看 政府的商业决策水准并不比企业家更高明 他们也不是先知人 某种意义上 政府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都算不上 企业家做出错误的商业决策只能自吞苦果 政府官员做出错误的商业决策往往是罚酒三杯 把政府比作家长是不合适的 家长需要工作来养活家中的未成年人 而政府则是由纳税人来养活的 人们总是希望政府能够多多地给予 但实际上政府只能慷他人之慨 只要民众认为他们跟政府的关系等同于未成年人与家长的关系 社会矛盾就无法得到根治 政府其实是有两只手:一只粗暴之手 一只温柔之手 一只手管拿 一只手管送 为了干第二件 就必需得干第一件先 并且在这个过程中 政府一般把他们拿到的东西给自己留下一部分 有时甚至是全部 原因很简单 政府也是由内阁成员 官僚 警察等等构成的 他们也跟普通人一样 希望多占有而少付出 好吧 已经扯得有点远了 概括一下 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真正含义是完全民事行为人假设 这个假设是一种简化 相当于物理学研究运动的时候把物体简化成为一个质点而不必考虑它的具体形状 虽然并不完全真实 但却可以简化我们的分析
在最终的成交价8000万上 只有一个供应者和一个需求者 总供应量和总需求量相等的那个价格水准就叫做均衡价格 均衡价格可以是唯一的价格 也可以是一个价格区间 只要在这个区间内 供应量和需求量相等 那么 在供应和需求数量很大的情况下 会有什么不同吗?其实是一回事儿 譬如某款手机销量达到一亿 定价8000 如果仓库没有积压 顾客没有排队被当猴耍 就说明这个价格是均衡价格 上述分析方法同样适用 只是 当有1亿人共同选择这款手机的时候会使人产生一种错觉 这款手机有一个绝对客观的价值 在任何人眼里都一样 但是想想看 还有数亿人虽然买得起但没有选择这款手机 经济学这门学科需要一点洞察力 一亿人选择某款手机是我们容易看到的 数亿人没有选择这款手机是不容易看到的 我们还应当看到名画拍卖案例中的另一个人 梵高名画先前的拥有者 他会为这幅画定一个起拍价 比方说是4000万 如果只有1个人出价4000万 那就成交了 这表明画作在他心目中的价值小于等于4000万 当二者不可得兼时 舍名画而取4000万者也 如果他把价格定在4000万的话存在一个问题:同时有多个人愿意以4000万的价格购入这幅画的情况下 他应该卖给谁?按照拍卖的规则 就是价高者得 他也可以制订其他的规则:比谁跑得快就是先到者得 抓阄就是运佳者得 那么哪一种规则比较好呢?比如以抽奖的方式 决出某位运气较佳者获得以4000万价格购入名画的资格 也许他可以从中获得价值6000万的享受 但是那位愿意以8000万购入这幅画的人就不能如愿 不得不把钱花到其他略逊一些的地方去 既然如此 他们2人为何不以8000万的价格再交易一次 以使双方都得到更大的满足呢?这就是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原理:交易可以使双方变得更好 当然 我们不应忘记前提是基于双方都是理性人的自愿交易 如果是单方面的强制或有第三方主导 那就未必 正如有一种冷叫做“妈妈觉得你冷” 和你自己觉得冷是两码事 从结果上看 依旧是对名画评价最高的人得到了它 仅仅是原本8000万都属于第一位拥有者 现在有4000万转移到第二位拥有者这里 这就是科斯定理 忽略交易成本的前提下 无论初始产权如何界定 都不影响市场达成有效率的结果 如果有交易成本的话呢?譬如政府规定买者购入后再次转让征收差价50%的所得税 那么画作就不一定能够到达对它评价最高的买者手中 比如你花1000万买到一幅名画 后来碰到财务困难 不得不以800万美元的价格抛售 这表明在另一时另一地 你对这幅画作的价值有了不同的判断 也许你会后悔自己当初的决定 但是理性人假设不是先知人假设 如果因为没有听妈妈话多穿一条秋裤而被冻感冒 那么只能怪自己 所以理性人假设实际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假设 一般来说 正常的成年人被认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则不是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当然会犯短视的错误 那么政府是不是就能高瞻远瞩了呢?从国家外汇储备投资和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看 政府的商业决策水准并不比企业家更高明 他们也不是先知人 某种意义上 政府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都算不上 企业家做出错误的商业决策只能自吞苦果 政府官员做出错误的商业决策往往是罚酒三杯 把政府比作家长是不合适的 家长需要工作来养活家中的未成年人 而政府则是由纳税人来养活的 人们总是希望政府能够多多地给予 但实际上政府只能慷他人之慨 只要民众认为他们跟政府的关系等同于未成年人与家长的关系 社会矛盾就无法得到根治 政府其实是有两只手:一只粗暴之手 一只温柔之手 一只手管拿 一只手管送 为了干第二件 就必需得干第一件先 并且在这个过程中 政府一般把他们拿到的东西给自己留下一部分 有时甚至是全部 原因很简单 政府也是由内阁成员 官僚 警察等等构成的 他们也跟普通人一样 希望多占有而少付出 好吧 已经扯得有点远了 概括一下 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真正含义是完全民事行为人假设 这个假设是一种简化 相当于物理学研究运动的时候把物体简化成为一个质点而不必考虑它的具体形状 虽然并不完全真实 但却可以简化我们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