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库尔勒市7个地方开始办理电动车牌照了,详情戳这里!
2017-08-06 楼兰在线
丝路楼兰网全媒体讯 (库尔勒晚报记者 严万海) 8月6日,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布了我市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登记上牌时间为8月11日至9月10日。库尔勒市民可在
开发区鼎兴路市车管所
建国路与英下路十字路口兰干路中队流动上牌点
石化大道与圣果路十字路口便民服务站旁
人民东路七星广场便民服务站旁
石化大道邮政大厦一楼
萨依巴格路与青年路路口邮政支局
退水渠路佳鑫国华酒店邮政支局
这7处办理超标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市民可就近办理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上牌登记业务。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就
未登记注册的电动自行车临时登记上牌
有关事项提醒广大市民: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超标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后不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行驶证使用期止2019年5月1日。”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驾驶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戴安全头盔;2、随车携带行驶证、学习证明(驾驶证);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凭证;4、按照规定悬挂超标电动自行车号牌,粘贴反光标识,号牌必须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不得转借、涂改。
超标电动自行车界定标准
1、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
2、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
3、电动自行车应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为超标电动自行车。
来源:库尔勒晚报
编辑:张利均
责编:申波
审核:熊光伟
投稿:loulanzaixian2017@163.com
2017-08-06 楼兰在线
丝路楼兰网全媒体讯 (库尔勒晚报记者 严万海) 8月6日,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布了我市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登记上牌时间为8月11日至9月10日。库尔勒市民可在
开发区鼎兴路市车管所
建国路与英下路十字路口兰干路中队流动上牌点
石化大道与圣果路十字路口便民服务站旁
人民东路七星广场便民服务站旁
石化大道邮政大厦一楼
萨依巴格路与青年路路口邮政支局
退水渠路佳鑫国华酒店邮政支局
这7处办理超标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市民可就近办理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上牌登记业务。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就
未登记注册的电动自行车临时登记上牌
有关事项提醒广大市民: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超标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后不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行驶证使用期止2019年5月1日。”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驾驶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戴安全头盔;2、随车携带行驶证、学习证明(驾驶证);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凭证;4、按照规定悬挂超标电动自行车号牌,粘贴反光标识,号牌必须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不得转借、涂改。
超标电动自行车界定标准
1、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
2、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
3、电动自行车应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为超标电动自行车。
来源:库尔勒晚报
编辑:张利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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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熊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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