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社厅近日公布了三个重要文件:《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2017年6月1日上午,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人社厅领导作了相关解读。
当前,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越来越多地优秀人才被城市吸纳,是当前客观存在的人才流动现状,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基层人才荒”的出现。一方面,优秀人才不愿到农村,即便考上乡镇岗位,也会积极向上级单位考试,造成工作的不稳定;另一方面,一些比较优秀的人才,愿意扎根农村的青年却因为学历不够,没有资格报考。
山东省本次的改革重点:
1、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学历条件放宽。由原来的最少全日制大专学历要求,放宽到:最低可以到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行业职业准入对学历有要求的岗位除外。但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最低服务年限。
2、对紧缺专业岗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后不能形成竞争的(即:报考人数不够招聘比例的),经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单独划定成绩合格线。
3、乡镇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以上人才,可不经笔试,直接面试及组织考察直接招聘;
4、急需专业的本科或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到乡镇学校、医院、水利、农技、林业、文化等公共服务事业单位工作,且最低服务年限在5年以上的,经县级考核合格,可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
5、省、市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应拿出一定数量岗位招聘有基层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的人员,应聘人员需满足基层最低服务年限。
6、继续实施免费师范生制度;推进实施免费医学生制度,实行乡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重点实施面向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的免费医学生培养。
7、山东将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评聘高级教师和评选特级教师须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在乡村学校(含城镇学校交流、支教教师)任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8、继续选调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统筹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创业。通过政府购买工作岗位、实施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提供创业扶持等方式,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服务、就业和自主创业。
当前,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越来越多地优秀人才被城市吸纳,是当前客观存在的人才流动现状,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基层人才荒”的出现。一方面,优秀人才不愿到农村,即便考上乡镇岗位,也会积极向上级单位考试,造成工作的不稳定;另一方面,一些比较优秀的人才,愿意扎根农村的青年却因为学历不够,没有资格报考。
山东省本次的改革重点:
1、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学历条件放宽。由原来的最少全日制大专学历要求,放宽到:最低可以到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行业职业准入对学历有要求的岗位除外。但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最低服务年限。
2、对紧缺专业岗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后不能形成竞争的(即:报考人数不够招聘比例的),经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单独划定成绩合格线。
3、乡镇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以上人才,可不经笔试,直接面试及组织考察直接招聘;
4、急需专业的本科或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到乡镇学校、医院、水利、农技、林业、文化等公共服务事业单位工作,且最低服务年限在5年以上的,经县级考核合格,可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
5、省、市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应拿出一定数量岗位招聘有基层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的人员,应聘人员需满足基层最低服务年限。
6、继续实施免费师范生制度;推进实施免费医学生制度,实行乡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重点实施面向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的免费医学生培养。
7、山东将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评聘高级教师和评选特级教师须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在乡村学校(含城镇学校交流、支教教师)任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8、继续选调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统筹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创业。通过政府购买工作岗位、实施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提供创业扶持等方式,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服务、就业和自主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