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保险吧 关注:19贴子:47
  • 0回复贴,共1

大病保险的一些异议!!!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一. 提前给付型 or 额外给付型?
所谓提前给付,是指当发生条款所列的重疾风险后,将主险的身故保额提前给付,同时主险的保额相应减少。举个栗子:一款产品是主险寿险保额50万,附加险重疾保额30万,但是是提前给付型的话,那么如果现行理赔了30万重疾以后,寿险保额只剩下20万了(并不是50万)。简单理解就是寿险和重疾公用這50万保额,并不是相互独立的。 所谓额外给付,用上面的例子,给付30万重疾保险金后,保单继续有效。死亡保额不被削减,仍然有50万额度。这种产品因为保险责任保额相互独立,故比起提前给付型会稍微贵一些 这是选购保险时误解常发的地方,建议在阅读建议书时,格外注意。
二. 疾病保越全越好吗?
其实保监会对于最常见的25种疾病有严格的定义,所有称为重大疾病保险的产品必须涵盖以下6种疾病:
(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
(6)终末期肾病
从历年赔付率来看,这6种疾病大致占到了80%的出险情况。如果扩大到25种疾病,那占比就会提高到95%。由此可见,25种疾病已经可以给予大部分人足够的保障。
当然了,涵盖的疾病种类肯定是越多越好,但是这里我们必须要考虑价格问题。比如某重疾涵盖100种疾病,但是价格比起基本25种疾病的产品贵出许多,那你支付这些额外的保费,去买一些可能碰到概率低于5%的疾病保障,是否必要见仁见智。
三. 买重疾险是要考虑轻症吗?
目前市场常见的轻度重疾即轻症有:
(1)早期恶性肿瘤或者恶性病变
(2)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
(3)轻微脑中风后遗症
(4)介入式非开胸手术(冠状动脉、心脏瓣膜、主动脉)
(5)视力严重受损
(6)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7)较小面积Ⅲ度烧伤
(8)轻度颅脑手术
从疾病定义看,轻症尚未达到重症那么严重的程度,且治愈率高,相对治疗费用也较少。因此轻度重疾以额外赔付型为主,保额根据产品不同约为重症保额的15%-20%,理赔后不影响重疾和其他保险责任的保额。特别现在有许多产品都设计了轻症豁免条款,比如投保人轻症豁免,即投保人如果不幸罹患约定的轻症疾病,可以豁免即免交剩余的保险费用,但是保险责任仍然有效,将保险的杠杆效应也做了相应的提升。 所以,如果选购保险的预算允许,老金建议用户可以购买涵盖轻症特别是有轻症豁免条款的产品。
四. 多重理赔条款靠谱吗?
目前有许多保险公司推出了多次重症理赔的条款,即把不同的疾病分到几个相互关联性较弱的组,不同组之间的重疾可以重复理赔。
对這类产品,老金还是不大推荐购买的,原因在于:
1. 一般产品设计的时候不同组疾病发病确诊时间有严格的间隔期,一般为1-2年,而且在重大疾病理赔的核定过程中,对疾病严重程度、治疗阶段、治疗后果都有严格的要求。在实际风险场景下,实用性并不强。
2. 目前很多多重理赔的产品定价过于昂贵,比起一次重症理赔的重疾险,有时候价格差会接近1倍,因此性价比也不高。老金觉得,这个价钱还不如干脆把一次重症理赔的保额提高,对于风险敞口的覆盖性会更好。
五. 等待期长短有什么影响?
在等待期内如果首次确诊重疾,保险公司是不理赔的,一般退还保费或者现金价值,然后终止合同。等待期一般由90天到360天不等,对于消费者来说,选择较短的等待期会更加有利。
六. 免责条款怎么识别?
免除约定,就是指保险公司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拒绝理赔。
免责的条款当然越少越好。常见的有故意伤害、故意犯罪、吸毒、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遗传病、感染艾滋病、军事冲突、核爆炸等。但不同保险公司的免除约定会有所区别,投保时需要注意。
七. 是否包涵死亡保险责任?
在重疾产品设计中,对于死亡保险责任的赔付方式一般有死亡赔全额保额、死亡仅返还保费、以及不带死亡责任的产品。总体来看,死亡责任的赔付对于产品定价会有很大的影响。
因此在选择产品时,可以按照自身的预算来判断是否需要添加这个责任条款。
老金还有个小建议,如果买不带死亡责任的重疾险,投保人和被保人建议不要是同一人。如果被保人未得重疾却去世了,投保人还可以选择退保拿回保险现金价值部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7-07-28 11:0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