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坤宗、大熊、辉荣老板:以下的事件请帮我主持公道,我是您训练组的组长清华,我自从2007.1.31λ职到现在10年多,我一直工作任劳任怨,从来没有做过违规公司规定的事情,并在工作上一直表现良好,并获得过很多公司的奖项及专业认证资格,教导过数万新人,教导新人按公司的规章执行,这次保安因为之前2017.7.17我要投诉他没去投诉导致他对我怀恨在心,安检遇到这个保安检查都会严查我,跟别人安检不一样还加上“骂我口臭,不要站在我面前”。我对这句话太在意,导致我喷口水给他,这个过错我自己做为一个管理者我表示我的处理过于激动,表示我的过错,当天早上我以为hr的老板郭郎晨处理问题是跟我们平时的处理公司员工的就纠纷一样,把大事发了,小事发无,一直到今天我都不敢相信我们的hr是在找我查,想把小事发成大事,利用一点法律的空置来制裁我这个10多年的老员工,如果我是那么的无赖的人,我相信我也不可能被hr老板及警察吓唬我这样,我会被法律制裁为侮辱罪,然后影响到我小孩以后的名称跟清白,我当时是吓哭在公安局,我说“警察,我这样一个动作就会影响到我小孩的名称跟清白吗,警察说是,我哭着说如果因为我做为一个母亲而伤害到我小孩的名称,那我情愿放弃公司的工作,先跟保安协议,还我小孩以后的一个清白”,后来警察就依我这样的请求跟保安协议,刚开始保安协议跟警察讲是我赔偿他3000元的取消我的侮辱罪,警察觉得不合理,跟他讲1500元,后来警察过来找我谈,让我赔偿他1500元就可以把这个事情解决,就可以还我小孩以后的清白,我二话没说,我说可以,只要不影响我小孩以后的清白,那我就签此协议,并赔偿他侮辱罪1500元,当场微信转账,在审查的时候,我想我做为一个管理者既然错,那就接受我的错误,但是在整个事件中,包含最初hr老板整个询问中都没有讲到我为什么会吐他口水,我为什激动做出我从来没有的举动,因为他先侮辱我的精神,我接受不了才做出后面的举动,可是刚开始hr老板询问时就吓唬我,他说“王清华你给吐保安口水,你这个是侮辱罪,要我签协议书办理正常离职,他就不再追究此事,否则他就报公安局处理,我说我不可能因为这样我就给你签协议书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我不接受,要吗你开除我给我一个理由,hr老板说那这样就没法跟我谈,要把我交给公安局处理”就这样就发生这一幕幕事件,2017.7.24 12点左右从警察局坐公司的车回来后,hr的老板又找我,拿协议书让我签协议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我说是你要解除我,不是我想走,为什么要我签正常离职,我不签,hr老板就是那就法庭上见,让法务跟我谈,他不跟我谈,但是我一直没吃饭等到当天2点多钟,法务还是没人过来找我谈,后来hr老板就让我先下班,我就下班啦,2017.7.25我按往常上班时间来打卡上班,大门口刷卡机左边的不能刷保安不让进,我就换靠保安亭的刷卡机可以刷啦,我就进去上班,后来到门禁的刷卡机人面识别的不能刷,我从里面刷可以刷,但我又不敢进车间害怕待会hr又定我一个什么罪给我,所以我就给hr银川,保安邹洋打电话说我卡不能刷啦,刚开始都没人接,后来邹洋回复短信“我在开会,您先联系你主管”,我回复短信“这个卡是你们hr给我关闭,我主管无法开通,请帮忙处理确认,谢谢”,就这样我就打电话给郭郎晨,他听出我的声音,就说他现在没空在开会就挂电话,后来邹洋跟银川都来b13的门禁的门口,银川跟我讲,我已经跟你们老板讲啦,这几天让你请假,不用来上班,我说我不要请假,我要上班,接着她们把我又带到hr面谈室,当时郭郎晨又拿协议书要我签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我不签,他又说,他不想跟谈,待会找法务跟我谈,我又等啊等等到9点左右,郭郎晨说他们这个办公室要开会,让我先下班,我说我今天是正常班我要上班,他说不行,下午法务再找我谈,下午打电话通知我过来厂里谈,可是到现在还没有公司的法务打我找我谈,这些谎言,我感到可耻,一个大公司的名义就这样他这种不信誉给毁啦,公司以这样的事情诽谤我多年的付出,我要维权,讨回我的请白,还我公道。我不是那么无赖的人吗,我希望老板能帮我洗清侮辱罪的罪名,还我一个十多年老员工的清白,我真不敢相信以后hr是怎么处理员工之间的纠纷,你们的员工吵嘴皮子都会送到公安局出理吗,你们的保安说脏话在前就遵守公司的规定吗,以后所有的保安都可以在厂门口骂员工,“你口臭,不要站在我面前“”之类的语言吗,被骂的员工都不可以反抗吗,希望老板们帮我作证我的为人处世,请大家还我一个清白跟公道。
因为这事我已经两天没怎么吃饭跟睡觉啦,我都在想公司会还给我一个公道,可是每次跟hr会谈,我都很心寒,只是要我签协议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因为这事我已经两天没怎么吃饭跟睡觉啦,我都在想公司会还给我一个公道,可是每次跟hr会谈,我都很心寒,只是要我签协议自动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