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购物券电器手机专用”消费者规则
一、 活动时间
“天猫购物券电器手机专用”(以下可简称“购物券”)
抢券时间:2017年7月15日00:00:00至2017年7月20日23:59:59;
使用时间:2017年7月18日00:00:00至2017年7月20日23:59:59。
二、 参与条件
支付宝实名认证账户且需要该淘宝用户绑定手机号码,否则将无法抢购物券。
三、活动路径
用户可以通过手机淘宝客户端或天猫客户端(ios & android 4.2及以上版本)登录淘宝账号,在天猫狂暑季满减会场参加活动。
会场:https://pages.tmall.com/wow/act/17798/mj
四、活动细则
1.活动玩法:消费者按照页面提示点击1积分抢购物券后,有机会获得购物券,并扣除1积分,消费者可以按照本条规则购买会场特定商品时凭券享受满减优惠;
2. 购物券将在消费者抢成功后5分钟内发放到消费者淘宝账户中,消费者可进入天猫手机客户端“我-我的资产-购物券”中查看,或者进入手机淘宝客户端“我的淘宝-卡券包-购物券”中查看;PC端查看“我的淘宝-我的优惠信息-优惠卡券”中查看;实际获得的购物券以上述路径中显示的信息为准;
3.购物券面额为1500元(满10000元减1500元)、600元(满5000元减600元)、300元(满3000元减300元)、180元(满1980元减180元)、80元(满980元减80元);
4.活动期间,同一用户同一种面额的购物券最多可获得1张,总共不超过5张;
五、购物券发放和使用规则
1.购物券仅限在购买天猫狂暑季满减会场中的满减商品,同时为保障消费者享受更多商品优惠,会场商品可能不定时进行调整,是否属于特定商品最终以付款时是否支持使用购物券为准。
2.购物券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使用:
(1)消费者购买会场中带有“满减”标的商品;
(2)单笔订单支付/多笔订单(含跨店铺)合并支付的货款总额(不包括运费、税金、运费险、增值服务等非商品金额,下同)去除单品优惠、店铺优惠、单品优惠券&店铺优惠券、聚划算跨店满减等优惠工具金额后仍满足使用门槛,则可使用;
例如:消费者获得满3000减300的购物券,且购买的特定商品货款总额为3000则该消费者所需支付的金额为2700元;
3.购物券不支持预售订单的尾款支付,且不可与天猫购物券叠加使用;
4.购物车合并支付时,若合并订单中有分期的订单,仍然支持使用购物券,并按照满减后的分期订单的实付金额进行分期;
5.购物券不得提现,不得转赠他人,不得为他人支付;
6.一个订单只能使用一张购物券;
7.购物券不支持开具发票,即使用购物券的订单在开具发票时,只能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开具,不包含用券金额;
8.使用购物券的订单若交易未成功或发生退款,在交易所使用的购物券有效期内交易关闭的,购物券将退回用户账户,具体可退金额详见退款页面,退回后的购物券有效期不变;如在购物券有效期之外发生退款,所使用的购物券不予退还;
六、注意事项
1、同一用户,是指淘宝账户、支付宝账户、收货人姓名、详细地址、联系方式、IP地址等与用户身份相关的信息,其中任意一项或数项存在相同、相似、通过特定标记形成批量信息、或其他非真实有效等情形的,均将被认定为同一用户,按活动规则中的同一用户处理。
2、活动过程中如发现有碍其他用户公平参加本活动或违反本活动目的之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作弊领取、机器刷奖等)天猫将取消有此行为的用户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或其因参加活动所获取的任何利益。
3、活动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灾害事件、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要停止举办或调整的、活动遭受严重网络攻击或因系统故障需要暂停举办的),则天猫可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张免责。
4、天猫可以根据本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动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上,公布后依法生效。
一、 活动时间
“天猫购物券电器手机专用”(以下可简称“购物券”)
抢券时间:2017年7月15日00:00:00至2017年7月20日23:59:59;
使用时间:2017年7月18日00:00:00至2017年7月20日23:59:59。
二、 参与条件
支付宝实名认证账户且需要该淘宝用户绑定手机号码,否则将无法抢购物券。
三、活动路径
用户可以通过手机淘宝客户端或天猫客户端(ios & android 4.2及以上版本)登录淘宝账号,在天猫狂暑季满减会场参加活动。
会场:https://pages.tmall.com/wow/act/17798/mj
四、活动细则
1.活动玩法:消费者按照页面提示点击1积分抢购物券后,有机会获得购物券,并扣除1积分,消费者可以按照本条规则购买会场特定商品时凭券享受满减优惠;
2. 购物券将在消费者抢成功后5分钟内发放到消费者淘宝账户中,消费者可进入天猫手机客户端“我-我的资产-购物券”中查看,或者进入手机淘宝客户端“我的淘宝-卡券包-购物券”中查看;PC端查看“我的淘宝-我的优惠信息-优惠卡券”中查看;实际获得的购物券以上述路径中显示的信息为准;
3.购物券面额为1500元(满10000元减1500元)、600元(满5000元减600元)、300元(满3000元减300元)、180元(满1980元减180元)、80元(满980元减80元);
4.活动期间,同一用户同一种面额的购物券最多可获得1张,总共不超过5张;
五、购物券发放和使用规则
1.购物券仅限在购买天猫狂暑季满减会场中的满减商品,同时为保障消费者享受更多商品优惠,会场商品可能不定时进行调整,是否属于特定商品最终以付款时是否支持使用购物券为准。
2.购物券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使用:
(1)消费者购买会场中带有“满减”标的商品;
(2)单笔订单支付/多笔订单(含跨店铺)合并支付的货款总额(不包括运费、税金、运费险、增值服务等非商品金额,下同)去除单品优惠、店铺优惠、单品优惠券&店铺优惠券、聚划算跨店满减等优惠工具金额后仍满足使用门槛,则可使用;
例如:消费者获得满3000减300的购物券,且购买的特定商品货款总额为3000则该消费者所需支付的金额为2700元;
3.购物券不支持预售订单的尾款支付,且不可与天猫购物券叠加使用;
4.购物车合并支付时,若合并订单中有分期的订单,仍然支持使用购物券,并按照满减后的分期订单的实付金额进行分期;
5.购物券不得提现,不得转赠他人,不得为他人支付;
6.一个订单只能使用一张购物券;
7.购物券不支持开具发票,即使用购物券的订单在开具发票时,只能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开具,不包含用券金额;
8.使用购物券的订单若交易未成功或发生退款,在交易所使用的购物券有效期内交易关闭的,购物券将退回用户账户,具体可退金额详见退款页面,退回后的购物券有效期不变;如在购物券有效期之外发生退款,所使用的购物券不予退还;
六、注意事项
1、同一用户,是指淘宝账户、支付宝账户、收货人姓名、详细地址、联系方式、IP地址等与用户身份相关的信息,其中任意一项或数项存在相同、相似、通过特定标记形成批量信息、或其他非真实有效等情形的,均将被认定为同一用户,按活动规则中的同一用户处理。
2、活动过程中如发现有碍其他用户公平参加本活动或违反本活动目的之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作弊领取、机器刷奖等)天猫将取消有此行为的用户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或其因参加活动所获取的任何利益。
3、活动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灾害事件、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要停止举办或调整的、活动遭受严重网络攻击或因系统故障需要暂停举办的),则天猫可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张免责。
4、天猫可以根据本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动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上,公布后依法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