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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同车、同桌“连坐”,至少目前不能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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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初衷是什么,谁都没有权力在法律之外创设新的处罚内容和手段。
同桌喝酒的人,不一定知道谁会酒驾;同车的人,也不一定没有劝阻。如果真的要搞“连坐”,在程序和细则上,都要慎重。
不论初心,不管初衷,执法必须有依据
2009年,南京一司机酒后驾车冲入人群,连撞9人5死亡,其中有胎儿被从妈妈肚子里撞出,横尸街头。现场惨烈,闻者落泪。以此事件为标志,全国拉开严查酒驾行动,高晓松也身体力行,用服刑6个月的代价,为全国交警免费代言。


1楼2017-07-17 11:31回复
    确实赞同


    IP属地:湖南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18-10-10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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