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网原文:
十三、普通高中的补录如何进行?
未完成招生计划(含注册报到后有缺口)的普通高中学校,在第三批录取结束后,由补录学校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具体补录范围,市招考办在广州招考网(
http://www.gzzk.cn)统一公布补录计划和各校补录最低控制分数(即原录取最低分数)。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计划不再区分户籍生和和随迁子女招生计划。凡未曾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符合补录范围、且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有关普通高中学校原录取最低分数以上的考生均可登录中考服务平台志愿填报系统填报补录志愿。补录办法通过广州招考网另行公布。
来源:
http://www.gzzk.cn/zk/zkxw/201705/t20170523_23444.html 第六部分第十三个
二、注销和补录有哪些规定?
(一)普通高中的注销、补录
1.凡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不能退档参加高中补录。
2.凡已被普通高中录取,而不按时注册报到的学生,视作本人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由招生学校在中招录取系统注销其录取结果,并且不能再参加普通高中补录,只可以参加中职学校录取。
来源:同上,第七部分,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