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时期,有一个伙夫在吴军中做饭。起早贪黑,还面临战争的威胁,伙夫觉得自己的人生没有什么希望。军中,一位叫吕蒙的大人被嘲讽没有文化,于是发奋读书。伙夫为了自己的前途,挪用军队购买军粮的银两,买了最好的象牙笔,想要贿赂吕蒙,想混个好点的职位。不料,笔买回来的时候,却被一条狗当做骨头给啃掉了,伙夫疯了,架起锅架就把狗给煮了。不料狗肉太香,引来了士兵疯抢,事情败露。吕蒙听闻,大惊失色,军无粮草,怎敌关羽大军?又想起主公对自己的种种,心生死意,于是穿上了白衣,跨过了湘江。准备用自己的死,来报效孙权的知遇之恩,最后大获全胜,关羽败走麦城。这就是当年白衣渡江的典故。后人有诗赞曰:狗立锅架生死意,起因伙夫笔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