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的要求,切实维护教育干部和教师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的良好形象,日前,兖州区教体局下发《关于严格规范教育干部和教职工暑期行为的通知》,列出“八条禁令”,严格规范教育干部和教职工暑期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假期氛围。
通知要求,严禁中小学校和教师动员、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严禁任何单位和学校操办“庆功宴”;严禁教育干部和教职工违规操办或者参加“谢师宴”“升学宴”;严禁大操大办、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铺张浪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发放和收受与招生相关的费用提成及实物;严禁从事违规、非法招生活动;严禁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严禁收受学生、家长或者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等财物;严禁接受学生、家长或者服务对象宴请。严禁违规公款吃喝玩乐,用公款缴付个人应承担的费用;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参加由学生家长或服务对象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福利,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严禁涉黄涉毒涉赌,追求低级趣味;严禁在公共场所打牌、酗酒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影响教育形象的不当行为。严禁酒后驾车、违反交规、交通肇事。严格责任追究。
《通知》强调,各镇(街)教委、区直各学校(幼儿园)、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切实加强对教育干部、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强化日常督查,严格假期监管,严格规范干部教师暑期行为,维护好教师形象、教育形象。
通知要求,严禁中小学校和教师动员、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严禁任何单位和学校操办“庆功宴”;严禁教育干部和教职工违规操办或者参加“谢师宴”“升学宴”;严禁大操大办、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铺张浪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发放和收受与招生相关的费用提成及实物;严禁从事违规、非法招生活动;严禁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严禁收受学生、家长或者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等财物;严禁接受学生、家长或者服务对象宴请。严禁违规公款吃喝玩乐,用公款缴付个人应承担的费用;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参加由学生家长或服务对象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福利,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严禁涉黄涉毒涉赌,追求低级趣味;严禁在公共场所打牌、酗酒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影响教育形象的不当行为。严禁酒后驾车、违反交规、交通肇事。严格责任追究。
《通知》强调,各镇(街)教委、区直各学校(幼儿园)、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切实加强对教育干部、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强化日常督查,严格假期监管,严格规范干部教师暑期行为,维护好教师形象、教育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