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万州租房子的市民可以落户啦!
条件:
1。 租赁房屋地点必须位于万州城区;
2。 承租人原户籍所在地位于区外(包含市外)或者区内农村地区;
3。 承租人在出租房屋实际居住时间六个月以上;
4。 房屋所有人同意承租人落户。
流程:
01
承租人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户口本、房屋租赁合同;
02
承租人持上述资料到出租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
03
房屋所有权人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将房屋类型登记为出租房;
04
房屋所有权人持房屋合法产权手续与承租人一同到场,当面签署同意书;
05
经社区民警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为其办理入户。
注意事项:
承租人入户租赁房屋,与户主关系登记为“非亲属”;
若租赁房屋户籍上暂无成员,承租人则以“户主”身份入户,
此后房主需要入户的,承租人“户主”身份变更为“非亲属”。
承租人停止租赁房屋的,需将户籍迁出。
承租人超过三个月未迁出的,
公安机关自动将其户口迁至社区集体户。

条件:
1。 租赁房屋地点必须位于万州城区;
2。 承租人原户籍所在地位于区外(包含市外)或者区内农村地区;
3。 承租人在出租房屋实际居住时间六个月以上;
4。 房屋所有人同意承租人落户。
流程:
01
承租人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户口本、房屋租赁合同;
02
承租人持上述资料到出租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
03
房屋所有权人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将房屋类型登记为出租房;
04
房屋所有权人持房屋合法产权手续与承租人一同到场,当面签署同意书;
05
经社区民警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为其办理入户。
注意事项:
承租人入户租赁房屋,与户主关系登记为“非亲属”;
若租赁房屋户籍上暂无成员,承租人则以“户主”身份入户,
此后房主需要入户的,承租人“户主”身份变更为“非亲属”。
承租人停止租赁房屋的,需将户籍迁出。
承租人超过三个月未迁出的,
公安机关自动将其户口迁至社区集体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