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mily吧 关注:9贴子:805

回复:商法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51.【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1)最大诚信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的产生基于保险人约束投保人的需要。从公平角度讲,该原则同时适用于投保人和保险人。
最大诚信原则的适用内容,包括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和履行保证,也要求保险人应遵循弃权与禁止反言等规则。
(2)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利益原则的适用意义:防止赌博行为;防范道德风险;限制赔偿程度,防止不当得利。
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具备的三个要件:a.合法性;b.经济性;c.确定性。
财产保险利益的认定:享有法律上权利的人;保管人;占有人;基于合同而产生的利益;期待利益。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所具有的利害关系。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并不具有财产保险利益的合法性、经济性和确定的特征,而更多地体现为人与人之间的身份关系和信赖关系。
人身保险利益的具体认定:a.身份关系,包括本人、配偶、亲属;b.经济关系,包括债权人对于债务人,雇用人与受雇人,合伙人;c.信赖关系。
(3)损失补偿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是指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遭受损失时,保险人在保险金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以补偿被保险人遭受的实际损失。
损失补偿原则是保险制度保障功能的法律表现。
(4)近因原则
近因原则是指保险事故的发生与损失结果的形成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保险人才对损失负担补偿责任。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32楼2017-07-05 16:47
回复
    52. 【保险合同的特征】:(1)典型的保障性合同;(2)双务有偿合同;(3)诺成合同;(4)不要式合同;(5)射幸合同;(6)格式合同。
    53. 如实告知义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54. 说明义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 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33楼2017-07-05 16:48
    回复
      55【.代位求偿权】
      代位求偿权,是指在财产保险中,由于第三者的过错致使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赔偿责任后,依法享有的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向该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成立要件(1)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第三人的行为引起的。(2)被保险人对第三人须有赔偿请求权。(3)保险人已对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法律属性(1)代位求偿权是债权转移(2)债权转移具有法定性(3)同时是诉讼程序上的权利义务的转让和承担
      【代位求偿权的行使】
      (1)名义
      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之日起即取得代位求偿权。
      (2)对象及限制
      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的第三人。限制(第62条)。
      (3)范围
      保险人只能在其支付保险金的范围内对第三者享有求偿权。
      (4)被保险人的协助义务(第63条)
      (5)不能行使代位求偿权的法律后果(第61条)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34楼2017-07-05 16:49
      回复
        56.【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义务】
        (1)交付保险费义务(第14条)
        (2)如实告知义务(第16条)
        (3)(三)维护标的安全的义务(第51条)
        (4)危险显著增加时的通知义务(第52条)
        (5)出险通知义务(第21条)
        (6)出险时的施救义务(第57条)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35楼2017-07-05 16:49
        回复
          57.【财产保险合同的类型】
          (1)财产损失保险合同、责任保险合同、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合同
          (2)个人财产保险合同与单位财产保险合同
          (3)火灾保险合同、运输保险合同、工程保险合同与农业保险合同
          58.【财产保险利益的具体认定】
          享有法律上权利的人;保管人;占有;基于合同而产生的利益;期待利益
          59. 【人身保险利益的具体认定】
          (1) 配偶。配偶间互有保险利益。
          (2) 亲属关系。指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
          (3) 雇用人与受雇人。
          (4) 债权人对于债务人。
          (5) 合伙人。
          60【.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
          保险价值,是确定保险金额从而确定保险人所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
          确定保险价值有三种方法:
          其一,当事人约定并记载于保险合同。(第55条第1款)
          其二,依法定标准计算。(《海商法》第219条)
          其三,依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第55条第2款)
          保险金额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投保金额,是计算保险费的依据,也是保险人承担表现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险价值是】确定保险金额的依据。
          【保险金额】可以低于保险价值,但不得高于保险价值。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第55条第3款)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36楼2017-07-05 16:50
          回复
            【保险的定义】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 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37楼2017-07-06 16:36
            回复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38楼2017-07-06 16:40
              回复
                【意义】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39楼2017-07-06 16:43
                回复
                  【投保人如实告知】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40楼2017-07-06 18:4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