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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网贷备案方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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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晚间,深圳市金融办公布《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了更好的进行属地化管理,解决当地跨地经营问题,《意见稿》提出了一系列的规范要求。
资金存管方面,意见稿提出,网贷机构的主要资金结算账户应当开设在商业银行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的分支机构;另外,对网贷机构的注册地和经营地,网贷机构的软硬件设备及系统数据等方面也做出要求。
此外,对网贷机构的从业人员还设定准入“门槛”。(文末附《意见稿》全文)
为属地管理 做出更细致规定
据了解,深圳市金融办在前期摸底排查过程中,发现深圳网贷机构跨区域、混业经营问题突出,对于网贷机构的属地化管理,《意见稿》做出了更细致的规定和要求。
《意见稿》第九条提出:
网贷机构的软硬件设备及系统数据原则上应当存放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数据管理部门应当设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并且能够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提供业务系统数据的技术接口;
银行存管方面,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主要资金结算账户(包括网络借贷资金专用账户)应当开设在商业银行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的分支机构;
注册地和经营地方面,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注册地不得为居住用地;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将注册地址变更为经营所在地;经营场所面积应当不小于100平方米。
对“经营场所面积应当不小于100平方米”的要求,业内人士表示,“这个要求并不高,相信这对于真正开展经营业务的网贷机构来说都可以满足。”
“我们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了许多虽然注册在深圳但并无实际经营业务、无办公地址、无联系方式的‘三无’僵尸企业,这样做主要是为了杜绝该类现象’” 。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此前对互金企业的摸底及排查中,发现部分网贷机构经营透明度极低。许多网贷机构在业务信息、财务数据方面信息披露不足,且往往故意隐瞒掩盖实际存在的问题。针对上述种种情况,为了更好地进行资金安全监管和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深圳市金融办认为,银行存管“属地化”是最好的选择。
网贷机构可能将面临的“换存管”的困难,深圳市金融办也早早考虑在内。据相关负责人透露,“我们将为网贷机构备案提供一定的过渡期,尤其是目前‘异地存管’的网贷机构,以便于其顺利‘换存管’;另外,未来金融办也将视需要,组织协调深圳的商业银行加大投入,为网贷机构存管提供更低廉的价格、更优质的服务”。
对于注册地在深圳市而实际经营地在其他省市的网贷机构,若面临将经营业务迁回困难、如需将注册地外迁的,深圳市金融办表示将协调相关部门为机构提供快捷服务。


1楼2017-07-04 17:34回复
    网贷机构人员资质被设“门槛”
    《意见稿》第九条的第七条对网贷机构人员资质提出了要求,要求每家网贷机构“从事金融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学历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 。
    对于网贷机构从业人员资质设定“门槛”,金融办人士表示这是基于前期的排查经验。
    深圳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透露,从前期排查情况来看,深圳网贷机构资质普遍存在缺陷,治理能力普遍不足。部分机构股东背景复杂,企业核心高管缺乏金融从业经验或存在不良记录,而还有部分网贷企业治理能力与业务规模不相匹配,个别机构的高管甚至为公安通缉的在逃人员,不完全具备从事金融业务所应有的资质,管理经验和治理能力普遍薄弱,难以承担风险应对和处置责任。
    为了预防上述风险,《意见稿》第十条还提出四类人员不准担任网贷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如有犯罪记录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和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均不准担任。


    2楼2017-07-04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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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15 07: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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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台建议统一各地网贷备案的时间及标准
      网贷机构的负责人除了对“准入门槛”的事先监管表达了强烈的关注以外,还纷纷提出,监管部门在正式启动备案时还需警惕可能会出现的风险:
      一是各地备案时间和标准不统一,可能导致劣币驱逐良币。虽然银监会明文规定‘备案登记不构成对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但公众依然可能将备案当作政府对机构实力的背书。在此情况下,一旦有机构通过备案,此类机构便很有可能取得发展先机,而有些实力强的企业由于备案滞后导致失去行业优势;
      二是部分存量业务少、甚至未开展业务的机构,因为无整改压力,反而容易通过备案。由于对股东无法设限,上述机构备案后“卖壳”也无法禁止;
      三是若备案时间不统一,未备案企业可能会出现流动性风险。
      针对上述情况,网贷平台方面认为,各地标准和时间不统一,不利于网贷行业可持续发展,也不利于维护行业的公平。因此,建议国家层面统一规划、统一备案启动时间、科学启动备案程序。
      此外,平台方还都提到了大标的问题。平台方认为,大标的风险点在于假标的存在,并非是标的金额的大小。对于规模较大的网贷机构来说,借款金额超限额的问题目前较难解决:一方面,超限额存量业务体量大、到期时间长,如果现阶段强行整改容易产生流动性风险;另一方面,借款人的实际需求也难以在限额内得到满足。因此,建议国家相关部门从关注,考虑从严禁假标、充分信息披露、对大额标的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等方面管控风险,而不是一刀切严禁限额。


      3楼2017-07-04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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