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充登记人员范围
以“并轨”前非师范类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校毕业生派遣接收地为依据,重点对以下“三类人员”进行登记:
(一) 1997年(含)以前入学,普通大中专院校国家计划统招生中一直没有安置就业的任务生,未按所签合同(协议)安置的定向生、委培生。
(二)1998年、1999年、2000年入学,普通大中专院校未按所签合同安置就业的定向生。
(三)1999年及以前入学,技工学校按定向招生计划招收,未按所签订的合同由用人单位接收就业的毕业生。
以上“三类人员”毕业时被派遣到锡林浩特市的,在锡林浩特市进行登记;被派遣到盟直用人单位的,到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登记。

三、补充登记须知
(一)符合登记条件毕业生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派遣证(报到证)、学籍档案(含存档证明)、所签合同及其他能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蓝底一寸彩照2张。
(二)工作人员对前来登记的以上“三类人员”学籍档案进行初审,并将其学籍档案封存管理。学籍档案一经封存,不得随意借阅。
(三)符合登记条件毕业生学籍档案封存后,需补充材料、调阅档案的,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个人不得提取学籍档案。
(四)对无法提供学籍档案人员一律不予登记。
(五)对瞒报、谎报个人信息以及伪造、篡改相关证明证件、证明材料的,取消其登记资格,并视情况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以“并轨”前非师范类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校毕业生派遣接收地为依据,重点对以下“三类人员”进行登记:
(一) 1997年(含)以前入学,普通大中专院校国家计划统招生中一直没有安置就业的任务生,未按所签合同(协议)安置的定向生、委培生。
(二)1998年、1999年、2000年入学,普通大中专院校未按所签合同安置就业的定向生。
(三)1999年及以前入学,技工学校按定向招生计划招收,未按所签订的合同由用人单位接收就业的毕业生。
以上“三类人员”毕业时被派遣到锡林浩特市的,在锡林浩特市进行登记;被派遣到盟直用人单位的,到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登记。

三、补充登记须知
(一)符合登记条件毕业生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派遣证(报到证)、学籍档案(含存档证明)、所签合同及其他能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蓝底一寸彩照2张。
(二)工作人员对前来登记的以上“三类人员”学籍档案进行初审,并将其学籍档案封存管理。学籍档案一经封存,不得随意借阅。
(三)符合登记条件毕业生学籍档案封存后,需补充材料、调阅档案的,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个人不得提取学籍档案。
(四)对无法提供学籍档案人员一律不予登记。
(五)对瞒报、谎报个人信息以及伪造、篡改相关证明证件、证明材料的,取消其登记资格,并视情况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