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
文章标题:送君千里
人物设定:王俊凯
文章主线:王俊凯要十八岁了,舍不得少年。
内容梗概
王俊凯十五岁的时候,我的梦想是嫁给他。
王俊凯十六岁的时候,我的梦想是嫁给他。
王俊凯十七岁的时候,我的梦想是嫁给他。
王俊凯今年成年,可我还蹲在家里的台阶上面吃着一块钱一袋的香辣小鱼津津有味。
我脑子里勾勒出来的俊郎少年,是手机屏幕上的那样,是相册三千多张里的照片那样,是被滤镜层层掩盖的那样,是他摆出来的那样。
我从喜欢他,梦想真的是宏伟。我给自己励志,我要嫁给他。所以我要进入娱乐圈,我才可以方便认识他。然后我红了,我就可以有钱,有钱之后我就可以大手笔的去他演唱会,买一堆门票然后发给所有志同道合的朋友们。
想起自己的梦想,我淡然的撕开了第二袋麻辣小鱼。
今天外边的风是真的凉爽,可是窗户敞开着的情况下,屋子还是异常的闷热。
夜晚的天空云竟然还可以看的那么明显。距离西方那边的云竟然还是带着点橘黄色。
我站在窗边,风使的我整个人都开心了好多。于是我撕开了手里拿着的老冰棍的包装纸,冲着刚从云中探出来的月亮,吃了起来。
前些天我都一直在想我们的相遇,或许我所有的抽奖都没抽到是为了夺得他的一个眼神,那好,抽不到就抽不到。我还可以把所有方便面里的调料包送给你,然后换来王俊凯的第二眼。
王俊凯和我认识是因为那年我去他的接机,整个机场人山人海。哥哥姐姐们拿着照相机手机对着从人群里艰难挤过来的他一通拍照一片尖叫。只有我,像个傻子一样站在最外围,前边风风火火我一个人岁月静好。
我竟然是来接机的,我说出口,没人相信。
那天我一张照片都没拍着,全是密密麻麻的人群出现在手机屏幕里。
可悲,可叹。
回酒店的时候我整个人都是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好不容易出来旅游和他一个城市,好不容易死缠烂打求得老姐让我出去接机,可茫茫人海我竟然没有往前冲去看一眼我心心念念的少年郎,站在八百里开外是还希望有人给我让路去走向王俊凯?
我不免恨自己没出息。
这样的我还怎么成大事。
湖边的风在夏天竟然有了秋天的韵味,可温柔小风吹的乱我头发吹不掉我的后悔。我趴在栏杆上暗自神伤。
橘红色的栏杆上面的漆呈不规则掉落,厚厚的灰尘在我起身的时候印的衣服一道灰色。
真是个倒霉的一天。
我这句话刚说出口,一直摆弄在手里的手机就从手里脱落了。感觉离着湖面十厘米的地方,我的身子探出去半拉,我拉住了手机壳上的挂绳。
谢天谢地。
这确实是个倒霉的一天!
我这句话刚说出口。
我就看见了王俊凯。
他站在我的身后,一脸的惊愕。他带着严严实实的黑色口罩,帽子压的刘海都挡住了眼睛,就那么四分之一的脸,我还是认出了他。因为他穿着纯白色的半袖,黑色裤子显得腿特别的长,脚下穿着他代言的耐克,据目测鞋号我是看不出来。其实最主要的还是他的黑色白色红色蓝色黄色各种颜色相交的外套,和白天的一样。
我出乎意料的平静和他紧张摆手的样子形成鲜明对比。
我当时特端庄的回了一句:“放心。”
大概是我十六年的好人品打动了月老,我竟然这么这么有幸的成为了他所牵着的红绳另一头。
我脾气出了名的好,自己一些不平衡什么的乱七八糟都想的通,况且我是多么的爱这个男孩,所以我从来没和他吵过架。
具体来说,是我们从来都没吵过架。
后来我能忍外加心态好,外界流言别人的嘲讽和各路威胁使我不为所动,我坚定不移的走在王俊凯人生的道路上,顺便和他们搓一桌麻将三缺一。
可是以上是假的。
可是事情真如我所想,世界都是和平的了。
文章标题:送君千里
人物设定:王俊凯
文章主线:王俊凯要十八岁了,舍不得少年。
内容梗概
王俊凯十五岁的时候,我的梦想是嫁给他。
王俊凯十六岁的时候,我的梦想是嫁给他。
王俊凯十七岁的时候,我的梦想是嫁给他。
王俊凯今年成年,可我还蹲在家里的台阶上面吃着一块钱一袋的香辣小鱼津津有味。
我脑子里勾勒出来的俊郎少年,是手机屏幕上的那样,是相册三千多张里的照片那样,是被滤镜层层掩盖的那样,是他摆出来的那样。
我从喜欢他,梦想真的是宏伟。我给自己励志,我要嫁给他。所以我要进入娱乐圈,我才可以方便认识他。然后我红了,我就可以有钱,有钱之后我就可以大手笔的去他演唱会,买一堆门票然后发给所有志同道合的朋友们。
想起自己的梦想,我淡然的撕开了第二袋麻辣小鱼。
今天外边的风是真的凉爽,可是窗户敞开着的情况下,屋子还是异常的闷热。
夜晚的天空云竟然还可以看的那么明显。距离西方那边的云竟然还是带着点橘黄色。
我站在窗边,风使的我整个人都开心了好多。于是我撕开了手里拿着的老冰棍的包装纸,冲着刚从云中探出来的月亮,吃了起来。
前些天我都一直在想我们的相遇,或许我所有的抽奖都没抽到是为了夺得他的一个眼神,那好,抽不到就抽不到。我还可以把所有方便面里的调料包送给你,然后换来王俊凯的第二眼。
王俊凯和我认识是因为那年我去他的接机,整个机场人山人海。哥哥姐姐们拿着照相机手机对着从人群里艰难挤过来的他一通拍照一片尖叫。只有我,像个傻子一样站在最外围,前边风风火火我一个人岁月静好。
我竟然是来接机的,我说出口,没人相信。
那天我一张照片都没拍着,全是密密麻麻的人群出现在手机屏幕里。
可悲,可叹。
回酒店的时候我整个人都是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好不容易出来旅游和他一个城市,好不容易死缠烂打求得老姐让我出去接机,可茫茫人海我竟然没有往前冲去看一眼我心心念念的少年郎,站在八百里开外是还希望有人给我让路去走向王俊凯?
我不免恨自己没出息。
这样的我还怎么成大事。
湖边的风在夏天竟然有了秋天的韵味,可温柔小风吹的乱我头发吹不掉我的后悔。我趴在栏杆上暗自神伤。
橘红色的栏杆上面的漆呈不规则掉落,厚厚的灰尘在我起身的时候印的衣服一道灰色。
真是个倒霉的一天。
我这句话刚说出口,一直摆弄在手里的手机就从手里脱落了。感觉离着湖面十厘米的地方,我的身子探出去半拉,我拉住了手机壳上的挂绳。
谢天谢地。
这确实是个倒霉的一天!
我这句话刚说出口。
我就看见了王俊凯。
他站在我的身后,一脸的惊愕。他带着严严实实的黑色口罩,帽子压的刘海都挡住了眼睛,就那么四分之一的脸,我还是认出了他。因为他穿着纯白色的半袖,黑色裤子显得腿特别的长,脚下穿着他代言的耐克,据目测鞋号我是看不出来。其实最主要的还是他的黑色白色红色蓝色黄色各种颜色相交的外套,和白天的一样。
我出乎意料的平静和他紧张摆手的样子形成鲜明对比。
我当时特端庄的回了一句:“放心。”
大概是我十六年的好人品打动了月老,我竟然这么这么有幸的成为了他所牵着的红绳另一头。
我脾气出了名的好,自己一些不平衡什么的乱七八糟都想的通,况且我是多么的爱这个男孩,所以我从来没和他吵过架。
具体来说,是我们从来都没吵过架。
后来我能忍外加心态好,外界流言别人的嘲讽和各路威胁使我不为所动,我坚定不移的走在王俊凯人生的道路上,顺便和他们搓一桌麻将三缺一。
可是以上是假的。
可是事情真如我所想,世界都是和平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