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末好,是真好。比起梨花带雨的立夏,不择手段的程七七,她的人设堪称完美。可她有什么理由不完美呢?她生来就拥有了这样的的资本。她有显赫骄奢的家室,从不知自卑为何物。她没有一个压在头顶的哥哥,只有一个唯命是从的老爸和可以随时用来威胁老爸的“弟弟”,她的任性闯祸都可以被父亲原谅、善后。她已经拥有与生俱来的骄傲和无忧无虑,却偏偏还是高颜值、高才华、高情商的三高少女,除了针对路障时的恋爱**状态和私下的逗比,她总是能以大气从容的女神形象出现在众人面前。一直记得颜末把陆之昂房间照片里的自己指给他看时,弹幕中一片“居然忘了她还会画画”。是啊,这样优秀的她,光环已经快要数不清。所以,她自然能以绝对的自信,毫不顾忌地冲陆之昂喊“我要追你,爱同意不同意”。因为她从没考虑过陆之昂会不同意,她知道他总会同意。但她可能不知,陆之昂爱她,不是因为她的出众。只是因为她有了这样足以傲立云端的光环,却愿意选择去做一个狼吞虎咽的饿死鬼、一个会把咖啡沫沾到嘴上、站在敞篷车上喊“杰克”的女神经。她只需要去发散自己的温暖和明亮,不必像程七七用华彩包裹自己活的筋疲力尽。更重要的是,她明明能安安稳稳地坐着接过数不清的玫瑰,却会为了陆之昂从上海跟到浅川,用不沾阳春水的纤纤玉指精心做出一桌黑暗料理讨好地望着陆之昂的父亲,爱屋及乌为傅小司和立夏两肋插刀奔前跑后,向父亲撒娇求情闹到离家出走。甚至连影视中最难跨过的鸿沟——入狱,她都可以含泪目送,仍旧许他一生。面对这样的姑娘,陆之昂不得不动心,不得不认输。立夏顺从命运,七七报复命运,而颜末选择创造命运。她的优秀和自信,韧性和洒脱,善良和正义,正如那个全世界最好的陆之昂。所以,当年只是作为吃瓜群众鼓掌的手,最终愿牵过她,走向岁月尽头。
所以我也爱颜末,仿佛坎坷未知的寻金路上遇见一个满载而归的人,精神一振,潜意识里尚存的畏缩不前彻底弥散。我正在努力做当初的她,也希望她就是未来的我。

所以我也爱颜末,仿佛坎坷未知的寻金路上遇见一个满载而归的人,精神一振,潜意识里尚存的畏缩不前彻底弥散。我正在努力做当初的她,也希望她就是未来的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