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二十一年二月十五日(1682),康熙帝起驾动身,前往盛京祭陵。三位后妃并皇太子胤礽(1717—1785),一行约七万人一同前往。
时值春日。“天气晴和,微风动筛,从者溢路,观者夹途,顾瞻远迩,莫不欢跃” 。
东巡队伍经过三河、蓟州、玉田等地。
二月十七日,到达孝陵;
二十三日,出山海关,并在沿途中行猎,经宁远州、锦县,大凌河等地,
三月初二日,抵达辽河西。
三月初四,康熙帝到福陵、昭陵祭祀,共计五天。他谕示户部和刑部,山海关外实行大赦:
山海关以外,及宁古塔等处地方,官吏军民人等,除十恶死罪不赦外,其余已结未结,一切死罪,俱著减等发落。军流徒杖等犯,悉准赦免。”“奉天锦州二府属,康熙二十一年地丁正项钱粮,著通行蠲豁。其官役垫补包赔等项应追银两,察果家产尽绝,亦并豁免 。
三月初九日,康熙帝出发北上到永陵进行了祭祀。他还通知乌喇将军巴海,他将告祭并考察乌喇地区。
三月十二日,康熙帝对乌喇地区进行了巡察,并在沿途围猎;
三月二十五日,康熙帝一行人到达吉林,他率文武百官和皇子在松花江岸边向东南方向的“龙兴之地”---长白山进行祭拜;
三月二十七日,二百余艘船队泛舟松花江上,康熙帝有感而发,写《松花江放船歌》。
在盛京和吉林围场狩猎,是皇帝东巡每次必需的惯例。《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记载,康熙二十一年四月十四日(1682年5月20日)在盛京围场狩猎时,“上行围射殪一虎,驻跸威远堡”。
据《清实录》记载,康熙帝在第二次东巡的往返途中,组织的数次围猎之中,射杀猛虎就达39只之多。
他一生征战,善于骑射,认为人在塞外,连空气与泥土都会使人振奋。“作为一个能左右开弓的优秀射手,康熙十分自豪,他射死过135只虎,96只狼、132头野猪及不计其数的鹿与麋 ”。
康熙帝一行在向福陵、昭陵辞别后,于当年五月,启程返京。
在这次历时80天之久的东巡中,康熙帝虽自言“我来问俗非现兵”,但实际上却是深入考察了东北边地情况,对越过乌拉尔山,逐渐东侵,犯我边境的罗刹,十分警觉,并立即着手部署防御,进行坚决打击。
东巡返京后,他决定调遣乌喇、宁古塔的兵力于黑龙江、呼马尔等处,并建立驿站和粮站,开辟水陆交通线,制造军用战船,建成了一支有90艘船的舰队。
第二年,经过加强边地军事力量,加快松花江上运粮等缜密筹备,他果断命令第一任黑龙江将军萨布素(1629—1701),向盘踞在雅克萨的沙俄侵略军进攻,并取得了雅克萨之战的胜利,迫使俄国于康熙二十八年(1689)与中国签订了《尼布楚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