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思考的多了,知道人的身上有了责任,感情就不是那么纯粹的东西了。当你知道一个结局,你需要的可能是承担三个人的责任,你爱慕并且爱慕你的那个人,你未来和你在一起的那个人以及自己。这么一讲真的很复杂,要不要追,也变的相当纠结。因为,至少有一方,是要辜负的。后来想起了自己。人在爱情里,都是自私的,却又自私的不够彻底,于是衍生出了很多问题。如果自己,我,作为被追的那个,即使有好感,但是知道不能在一起,很大程度上我是不愿意接受你的追求的,因为人自私,不愿意为自己没有未来而去做冒险并且不值得事。然而,如果我是追的那一个,知道不能在一起,还继续追你,要么是太爱你,要么是渣。所以结合起来看,如果太爱一个人,他追你,你会不答应吗?他愿意为了你背负所有的后果,你不会不答应的,除非你一点都不爱他,可前提是,你对他也有好感。这样,你们在一起是值得的,即使最后分手了,也一定是有迫不得已的原因。第二种,如果他渣,你也不会答应他,所以你们并不会在一起。那么假设一种情况,他非常爱你,但是你对他的好感,不足以让你和他在一起呢?那也不会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