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绍棠有两部同名作品《春草》,一部为长篇作品《春草》,另一部为自传体作品《春草》。长篇作品《春草》是刘绍棠在艰难时世所写的三部作品中的一部(另两部作品为《地火》和《狼烟》)《春草》其实也是刘绍棠断尾作品中的一部。《春草》最初发表在吉林省的大型文学刊物《新苑》一九七九年创刊号上,发表时作品名为《鸡鸣风雨女萝江》,在创刊号的编者按这样写道;这是长篇小说《春草》的一部分,为适合本刊发表,经作者作了必要的改动。《春草》将由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但实际情况是;一九八零年十一月,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仍以《鸡鸣风雨女萝江》结集出版。一九八二年,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文学丛刊《东方》第二期发表了刘绍棠的中篇作品《鹊桥儿女》刘绍棠自称是为作品《春草》作一了结。可是从作品的上下衔接来看还是有瑕疵的。一九八一年,在一本地方文学刊物《燕野》上发表了刘绍棠作品《萝州暮霭》署的是《春草》第二部片段。可见作品《春草》还不止一部。一九八八年八月,四川文艺出版社出版了刘绍棠的长篇作品《春草与狼烟》这是我们能看到的长篇作品《春草》的唯一芳容。但这一芳容却已面目全非。因为一九八零年,刘绍棠作品《蒲柳人家》的发表,成为刘绍棠新时期的代表作,受到各界的广泛关注,刘绍棠急需在《蒲柳人家》写作基础之上继续创作新的作品。这时的刘绍棠已无暇顾及自己的旧作,旧作的发表已成为刘绍棠的应付各方催稿的“还债”之作。
一九八四年,陕西人民出版社发行了大型文学丛刊《文学家》,创刊号上发表了刘绍棠自传体作品《春草》,这部作品在《文学家》上连载三期,它们分别是作品《闰二月出生》、《灯草婶子》、《天子脚下》三部。从这三部作品看,我个人感觉是刘绍棠将自己童年记忆以文学形式记述下来,这在刘绍棠部分散论文章中都有其影子。《天子脚下》的结尾处有;艾蒿进城之后的奇闻趣事,且听下回分解。其实这也是一部没有下回分解断尾之作。
刘绍棠还有一部同名作品《十步香草》。一九八零年,《河北文学》第七期,发表了刘绍棠短篇作品《十步香草》。一九八七年十二月,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发行了刘绍棠大病之后的第四部长篇作品《十步香草》。刘绍棠这两部《十步香草》两者并没有相互关系,只是同名而已。
2017年6月30日写于沈水之阳舒宁斋
一九八四年,陕西人民出版社发行了大型文学丛刊《文学家》,创刊号上发表了刘绍棠自传体作品《春草》,这部作品在《文学家》上连载三期,它们分别是作品《闰二月出生》、《灯草婶子》、《天子脚下》三部。从这三部作品看,我个人感觉是刘绍棠将自己童年记忆以文学形式记述下来,这在刘绍棠部分散论文章中都有其影子。《天子脚下》的结尾处有;艾蒿进城之后的奇闻趣事,且听下回分解。其实这也是一部没有下回分解断尾之作。
刘绍棠还有一部同名作品《十步香草》。一九八零年,《河北文学》第七期,发表了刘绍棠短篇作品《十步香草》。一九八七年十二月,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发行了刘绍棠大病之后的第四部长篇作品《十步香草》。刘绍棠这两部《十步香草》两者并没有相互关系,只是同名而已。
2017年6月30日写于沈水之阳舒宁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