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倒卖土地并侵吞流转补偿费。
2002年3、4月份,村北烟青一级公路以南约150亩土地被征用租给了烟台市舒驰客车改装厂,租期为50年。土地流转费是每亩3万元,被乡镇办事处非法截留1.5万元。但就是其余的1.5万元也迟迟没有付给原承包户,而是被村级扣压至今,制造种种借口企图非法侵吞。
2、恶意均田,强行回收农民承包地。
2003年,莱阳市委又规划了一条环城路叫做富山西路,全长近60华里,占冯格庄村土地约130多亩,却只给了村民每亩300元“土地调节费”(我不知道法律上有没有这个名堂?)目前这条路在没有征得村民同意的情况下,正在加紧施工。以上事情镇里从未发布任何公告,也没有任何法律证书下达。
3、土地合同的欺诈条款与非法扣压。
2000年根据中央文件的要求,村里曾与农民签订了土地延包合同,规定原承包户继续经营30年。签订合同时村里既不开会、也不公开,而是拿着合同到各户要求签名,有的人还根本不知道合同的内容就只凭口头的描述签了名。之后,合同又被长期扣压在村里,至今未与群众见面。这也为其此后恶意均田和撕毁合同打下了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