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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系北京时间评论“再致”的第三篇)
于欢案改判,无期徒刑成了五年徒刑,但附带的民事判决没有变化,杜洪章等人提出的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的上诉请求于法无据,被悉数驳回。
而这位杜洪章就是死者杜志浩的父亲,据媒体报道他一直坚持儿子死的冤枉,并声称杜志浩是“好孩子”,而对方(于欢)家财大气粗,他甚至认为二审不会改判,“不管几审都一样”。
事实证明,二审跟一审就是不一样的。于欢确实捅死了杜志浩,但是根据法院的认定,起属于“防卫”性质,虽然超过了必要限度,但仍然获得了从轻的判决。
在事件爆发之处,北京时间“锐评”(微信ID:Btimelun)曾经发表系列评论“三致‘辱母案’”,其中第三篇就是《致那位死者:你若知道于欢被判刑会高兴么?》
当时锐评君就提出如下问题:“对你这样一个手段恶劣、无所不用其极的讨债者来说,死亡的处罚是不是过分姑且不论,至少法院在惩罚杀死你的于欢了,你如果知道了会不会高兴呢?会不会感谢那位法官?”
而如今,二审判决显然会让你的父亲很生气,或许你也会很生气,甚至会怨恨这位二审的法官了。
不过锐评君想告诉你,其实你应该感谢这位法官,因为这个判决有一个潜台词:你不该死!否则法官就会判于欢无罪了。说白了即便是一个像你这样的人,法律也不会任由他人剥夺你的权利,尤其是生命权。如今于欢获得的那五年刑期,你的死亡贡献了很大一部分原因。
不过锐评君还要告诉你一件或许让你生气的事情:根据聊城警方通报,你的老大吴学占已经被抓去了,团体内18名成员除你死亡外其余全部落网。
警方表态,现已查明,该团伙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侵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犯罪。目前,此案正在办理中。
警方的这个处理,其实也有个潜台词:便宜你了!否则你必然会跟你的老大吴学占一样接受处罚,而如今你用死亡躲过了这些,还要于欢付出了代价,这不得不说是“不幸”的,主要是对于欢而言。
然而“不幸”的恐怕不止于欢,按照媒体的描述,你曾因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冠县东古城镇人所熟知。2015年9月30日,东古城镇一名14岁女学生被撞身亡,身首异处,肇事司机逃逸,有人称这个肇事司机就是你。据称肇事当天你的父母来给死亡女生的母亲送过东西,这位母亲后来收到了中间人给的28.5万元赔款,但自始至终没见过肇事者一面。可惜这件事也无从追究了,毕竟你已经死了。
至今锐评君仍然不清楚你究竟有什么能量,让你如此的肆无忌惮,以至于你到了医院还在跟人发生争执,如果是别人这样做锐评君会想问一句“你咋不上天呢”?现在看用不着了。
老实说,于欢母子之所以会惹上你,跟于欢母亲的非法吸收存款不无关系,如果不是因为这种事可能也不会发生借高利贷的情况,那么你也就无用武之地了。但她再有什么错误,都轮不到你用那样龌龊的方式来羞辱她;而于欢试图保护母亲和自己的行为,可能除了你父亲之外的大多数人都会认为这是“防卫”的。
而从锐评君的角度看,如果说对于当初的法官、民警,由于评论时的言辞失误和冒犯还抱有歉意,对于你这号人是丝毫没有的;而我们再次致文给你,就是想要宣告、得瑟、显示法律的胜利,显示公众良知的胜利,显示所有人对你的胜利。
于欢没有赢,但是你彻底输了,不光是输在现在,而是输在永远,因为这次的“辱母案”将成为中国法治进程中的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一案,而你则意外地成为该案中的反面角色,用你恶劣的言行和可悲的下场被流传下去。
文/北京时间评论员 梁千里
此文系北京时间原创稿件
转载需注明出处并保留署名
投稿邮箱:pinglun@btime.com
>>再致辱母案:
(此文系北京时间评论“再致”的第三篇)
于欢案改判,无期徒刑成了五年徒刑,但附带的民事判决没有变化,杜洪章等人提出的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的上诉请求于法无据,被悉数驳回。
而这位杜洪章就是死者杜志浩的父亲,据媒体报道他一直坚持儿子死的冤枉,并声称杜志浩是“好孩子”,而对方(于欢)家财大气粗,他甚至认为二审不会改判,“不管几审都一样”。
事实证明,二审跟一审就是不一样的。于欢确实捅死了杜志浩,但是根据法院的认定,起属于“防卫”性质,虽然超过了必要限度,但仍然获得了从轻的判决。
在事件爆发之处,北京时间“锐评”(微信ID:Btimelun)曾经发表系列评论“三致‘辱母案’”,其中第三篇就是《致那位死者:你若知道于欢被判刑会高兴么?》
当时锐评君就提出如下问题:“对你这样一个手段恶劣、无所不用其极的讨债者来说,死亡的处罚是不是过分姑且不论,至少法院在惩罚杀死你的于欢了,你如果知道了会不会高兴呢?会不会感谢那位法官?”
而如今,二审判决显然会让你的父亲很生气,或许你也会很生气,甚至会怨恨这位二审的法官了。
不过锐评君想告诉你,其实你应该感谢这位法官,因为这个判决有一个潜台词:你不该死!否则法官就会判于欢无罪了。说白了即便是一个像你这样的人,法律也不会任由他人剥夺你的权利,尤其是生命权。如今于欢获得的那五年刑期,你的死亡贡献了很大一部分原因。
不过锐评君还要告诉你一件或许让你生气的事情:根据聊城警方通报,你的老大吴学占已经被抓去了,团体内18名成员除你死亡外其余全部落网。
警方表态,现已查明,该团伙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侵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犯罪。目前,此案正在办理中。
警方的这个处理,其实也有个潜台词:便宜你了!否则你必然会跟你的老大吴学占一样接受处罚,而如今你用死亡躲过了这些,还要于欢付出了代价,这不得不说是“不幸”的,主要是对于欢而言。
然而“不幸”的恐怕不止于欢,按照媒体的描述,你曾因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冠县东古城镇人所熟知。2015年9月30日,东古城镇一名14岁女学生被撞身亡,身首异处,肇事司机逃逸,有人称这个肇事司机就是你。据称肇事当天你的父母来给死亡女生的母亲送过东西,这位母亲后来收到了中间人给的28.5万元赔款,但自始至终没见过肇事者一面。可惜这件事也无从追究了,毕竟你已经死了。
至今锐评君仍然不清楚你究竟有什么能量,让你如此的肆无忌惮,以至于你到了医院还在跟人发生争执,如果是别人这样做锐评君会想问一句“你咋不上天呢”?现在看用不着了。
老实说,于欢母子之所以会惹上你,跟于欢母亲的非法吸收存款不无关系,如果不是因为这种事可能也不会发生借高利贷的情况,那么你也就无用武之地了。但她再有什么错误,都轮不到你用那样龌龊的方式来羞辱她;而于欢试图保护母亲和自己的行为,可能除了你父亲之外的大多数人都会认为这是“防卫”的。
而从锐评君的角度看,如果说对于当初的法官、民警,由于评论时的言辞失误和冒犯还抱有歉意,对于你这号人是丝毫没有的;而我们再次致文给你,就是想要宣告、得瑟、显示法律的胜利,显示公众良知的胜利,显示所有人对你的胜利。
于欢没有赢,但是你彻底输了,不光是输在现在,而是输在永远,因为这次的“辱母案”将成为中国法治进程中的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一案,而你则意外地成为该案中的反面角色,用你恶劣的言行和可悲的下场被流传下去。
文/北京时间评论员 梁千里
此文系北京时间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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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致辱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