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年前家里房子被隔壁火灾烧掉了,土地证也烧没了。第二天去镇里土地局补办土地证,不给补办,说要盖房子可以出个证明,盖房子都要村里安排,村里七八年都没安排盖房子了,两年前申报了一次说前后栋距离大了不给盖。火灾后就自己盖了几间小屋住着,前后都是自留地也一并占用盖了。前几天来人全部写拆字,说自家地,让拿土地证,说明土地局不给补办,他们就说七天拆完,土地是国家的了。然后去镇土地局说明,他们说土地是国家了,然后去市土地局,也说土地是国家的了,我妈说那全家都住路边,他们说反正土地是国家,我妈说为什么不让补办,说政策不让补办,房子在的时候能补办,房子烧了就不能补办了,我妈说火灾是隔壁烧过来证件才烧掉的,反正他们就说土地是国家的了。我就想问问这是个什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