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6〕217号)精神,我省全面开展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工作,凡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人员均可按照规定享受大病保险保障。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报销方式>>>
自2017年1月1日起,参保居民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按规定达到报销条件的,如未在医院获得补偿,可以到鹿邑县西关便民服务大厅二楼或北关商历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申请报销,2016年度达到报销条件但未报销的,按2016年度政策规定报销。
地址:鹿邑县西关便民服务大厅二楼或鹿邑北关商历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电话:03294-7289568
15565850603
15138226580
二、报销标准>>>
2017年度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5万元,年度累计合规自负医疗费用在1.5—5万元(含5万元)部分按50%的比例报销,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10万元以上部分按70%的比例报销,年度内报销金额封顶线为40万元。
三、所需手续>>>
1.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费用结算单据;
2.知情告知书(原新农合)、转诊/异地就医证明复印件、诊断证明复印件、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及出院小结);
3.身份证复印件、参保医疗证/卡复印件、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请以下人员
赶快领取你的大病补贴
请广为告知

一、报销方式>>>
自2017年1月1日起,参保居民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按规定达到报销条件的,如未在医院获得补偿,可以到鹿邑县西关便民服务大厅二楼或北关商历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申请报销,2016年度达到报销条件但未报销的,按2016年度政策规定报销。
地址:鹿邑县西关便民服务大厅二楼或鹿邑北关商历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电话:03294-7289568
15565850603
15138226580
二、报销标准>>>
2017年度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5万元,年度累计合规自负医疗费用在1.5—5万元(含5万元)部分按50%的比例报销,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10万元以上部分按70%的比例报销,年度内报销金额封顶线为40万元。
三、所需手续>>>
1.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费用结算单据;
2.知情告知书(原新农合)、转诊/异地就医证明复印件、诊断证明复印件、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及出院小结);
3.身份证复印件、参保医疗证/卡复印件、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请以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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