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照书社”最近很火!
因为自己占道经营,被城管抢走近万元的图书和音响等物品,且没有出具任何暂扣手续,没有出具任何法律文书,“红照书社”说,这是赤果果的土匪行为!城管说,你占道经营扣你东西不亏你!
大家怎么看呢?
在属于公交专用的站台前摆摊占道经营,这当然不对,任何一个有常识的人都懂得的,占用公共空间,侵犯的是大家的利益,所以“红照书社”是有错在先,这一点儿是毋庸质疑的。
那话又说回来了,红照书社犯错了,他的图书,他的其他物品,是不是该扣呢?扣的时候用不用出具手续?扣东西的时候是不是有依据?
这又是一个稍有常识的人都会懂的。
既便这个人犯错了,就是公安扣东西,扣人,都需要办理司法手续,履行法律程序,否则就是违法,啧啧,连我这个普通的老头子都懂的,想必大家也都清楚了。
那么问题来了,城管在没有出具暂扣手续、出示证件的情况下把上万元的东西抢走,这让我想起了我们经常在电视上看到的国民党兵或民国时期警察找茬抢小贩东西的镜头。这个问题属于什么性质?有没有法律依据?城管此举是否违法?“红照书社”说这是赤果果的土匪行为,看来也非虚言。
我们清楚,城管工作很难做,辛苦,也一直不被大家理解,也有天天挨骂的,但是就这,还是成了“粗暴野蛮执法”的代名词,给群众的印象就是成天在街道上打老百姓。其实这也是大家的误解。城管工作的难点在于怎么样平衡为了生计而奔跑于大街小巷的小贩,怎么样才能既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还能让赖以生计的小贩们有口饭吃,问题的矛盾点其实就在这里,其实如果解决了这个问题,就能很好的解决城市管理中的这一大顽症。
“红照书社”很冤,城管似乎也有很多道理。双方都需要反思,占道经营侵犯了大家的公共利益,简单粗暴执法也践踏了法律和当事人的人格尊严。
其实简单的一句话就能概括:占道经营无理,粗暴执法有错。
因为自己占道经营,被城管抢走近万元的图书和音响等物品,且没有出具任何暂扣手续,没有出具任何法律文书,“红照书社”说,这是赤果果的土匪行为!城管说,你占道经营扣你东西不亏你!
大家怎么看呢?
在属于公交专用的站台前摆摊占道经营,这当然不对,任何一个有常识的人都懂得的,占用公共空间,侵犯的是大家的利益,所以“红照书社”是有错在先,这一点儿是毋庸质疑的。
那话又说回来了,红照书社犯错了,他的图书,他的其他物品,是不是该扣呢?扣的时候用不用出具手续?扣东西的时候是不是有依据?
这又是一个稍有常识的人都会懂的。
既便这个人犯错了,就是公安扣东西,扣人,都需要办理司法手续,履行法律程序,否则就是违法,啧啧,连我这个普通的老头子都懂的,想必大家也都清楚了。
那么问题来了,城管在没有出具暂扣手续、出示证件的情况下把上万元的东西抢走,这让我想起了我们经常在电视上看到的国民党兵或民国时期警察找茬抢小贩东西的镜头。这个问题属于什么性质?有没有法律依据?城管此举是否违法?“红照书社”说这是赤果果的土匪行为,看来也非虚言。
我们清楚,城管工作很难做,辛苦,也一直不被大家理解,也有天天挨骂的,但是就这,还是成了“粗暴野蛮执法”的代名词,给群众的印象就是成天在街道上打老百姓。其实这也是大家的误解。城管工作的难点在于怎么样平衡为了生计而奔跑于大街小巷的小贩,怎么样才能既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还能让赖以生计的小贩们有口饭吃,问题的矛盾点其实就在这里,其实如果解决了这个问题,就能很好的解决城市管理中的这一大顽症。
“红照书社”很冤,城管似乎也有很多道理。双方都需要反思,占道经营侵犯了大家的公共利益,简单粗暴执法也践踏了法律和当事人的人格尊严。
其实简单的一句话就能概括:占道经营无理,粗暴执法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