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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法官优秀经典案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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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3年多,历经6次审判却一直悬而未决的中宏恒大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与国美电器纠纷一案,案情扑朔迷离,甚至连几次审判的笔录都不翼而飞,笔者对此案进行了详细的追踪,一直追溯到纠纷开始的2013年。
2011年替鑫恒利招商引资的中宏恒大公司与入驻商城的国美电器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2013年因为租金问题引起纠纷。
中宏恒大公司于2013年向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国美电器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法院受理后,历经3年多才做出判决。中宏恒大公司与国美电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本案的原被告为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法律关系简单清晰。一审诉讼过程中,主审法官准许与本案原告有厉害关系的第三方鑫恒利公司(本案涉案房屋为中宏恒大向鑫恒利公司租赁)旁听,使得原告的经营秘密完全泄密。在中宏恒大与国美电器纠纷案件的笔录中,鑫恒利作为案件一方当事人出席法庭并发表意见。但不知道其身份是什么?在最终判决书中也无法明确其身份。更不可思议的是在后续的庭审中主审法官建议旁听人鑫恒利公司向中宏恒大及国美提起诉讼。鑫恒利在充分了解所有案件事实后,向广阳区法院提起诉讼,明显存在法官掌控操作案件审理的违法行为。
其中缘由1.是由于鑫恒利方面想要绕开中宏恒大,直接与国美合作,重新签订合约,获取更丰厚的租金。为此,鑫恒利方面还主动向中宏恒大方面提出更改合同的要求,要求把支付租金的方式由原来的一年支付一次改为每三个月支付一次,以便能在其与国美洽谈新的租赁合同一事中,带来更多的利益。但鑫恒利在与国美协商新的双方租赁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了纠纷导致本案发生。
2由于国美电器严重违反当初与恒大公司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按规定日期不能及时足额缴纳房屋租金,在第三方将经营场所锁闭后,经多方努力卖场人员能够正常经营,(有视频为证)国美还是迟迟不肯按合同支付房屋租金,最终导致其鑫恒利公司单方面闭锁了我司租赁的经营场所,造成纠纷,事实证明在国美电器严重违约的情况下,中宏恒大公司也不曾拖欠鑫恒利任何租金,再加上鑫恒利的闭店措施彻底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操控该案审理的幕后势力
鑫恒利公司法人代表佐洪郁的丈夫孙利,即是新朝阳公司的董事长,同时也是廊坊人大代表,人大常委身份,他早在没有法律诉讼前就已经介入本案的纠纷之中,凭借自己的关系网和势力网布局,在该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又再次找关系说情(有视频为证),严重干涉了正常司法审判工
作。
根据笔者的深入了解,主审法官在亲口承认,造成本案目前这个结果其实从头到尾都不是单纯的法律问题,而是存在人为操作。从当初的一审谈到二审包括审判环节、审判时间、赔偿金额、答辩意见、以及以后案件的执行问题,法官承认新朝阳方面一直在干扰案件审理,动用各种渠道关系,和法院进行了多次沟通,甚至连具体的赔偿金额都不是一审法官领导确定的,法官也承认,在本案审理过程中,上级领导对他进行施压,没有依法办案,所以这起纠纷案的判决是人为干预案件判决结果。如果没有人为干涉案件,按照法律中宏恒大方面肯定会胜诉的。
更不可思议的是:主审法官将拟定的判决书给鑫恒利和国美进行私下沟通严重损害中宏恒大的利益。
主审法官亲口对恒大公司表述,判决书是受到上层领导指示无奈做出违背事实与法律的判决。
据以做出判决的笔录已经丢失
关于笔录丢失一事,笔者也做了详细的调查。涉案庭审笔录有6次,复印笔录时发现有三次笔录丢失,开庭日期分别为:2013年09月14日,10月09日、11月11日、2014年10月、12月31日、2015年12月15日。六次庭审卷宗材料里有三次庭审记录,其中2014广民初字第807号就开庭三次,807号案件庭审笔录在法院内部网上二次记录,开庭笔录没有当场签字,笔录中显示日期也不是实际日期。调解笔录也没有在卷保存.
违法审判纵勇案外人参与旁听并列席法庭
笔者经过详细调差,在查阅恒大公司同国美案卷的卷宗时意外的发现在开庭笔录中清晰的记录本案件之外的第三股“力量”为何在恒大公司同国美案卷的庭审笔录里有鑫恒利公司代理人的庭审记录,鑫恒利公司以什么身份参加恒大同国美法庭诉讼着实让人惊讶?把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鑫恒利公司旁听恒大与国美的诉讼这样的审判能够公平公正吗?这种程序上的严重错误与审判人员的独断专型违背宪法的审判做出不公裁决密切相关。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八大大以后多次强调,坚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推进技术变革相结合,切实把审判权和执行权关进“制度铁笼”和“数据铁笼”。要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坚定不移深化司法公开,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但是廊坊法官任然不收手不收敛无视法纪徇私枉法,枉法裁判。


1楼2017-06-01 15:2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