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装维服务




一、装维考核
(一)服务规范执行考核
根据装维服务规范,凡在装维服务过程中出现服务违规现象的,依照以下条款进行扣罚。
1.凡出现不着工装、工装敞怀、穿拖鞋等仪容仪表不规范,在工作现场行为举止随意,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扣罚责任人200元/例。
2.出现未按预约时间上门服务、不接听/不回复客户电话、入户不主动问候客户、工作前饮酒、在客户家中吸烟、未清理现场、未主动向客户介绍服务事项等事件,扣罚责任人200元/例。
3.出现虚假返单,虚假参与客户满意度评价等弄虚作假行为,每出现一次扣罚责任人500元。
4.利用工作之便擅自向客户推销电信终端产品以谋取私利,每出现一次扣罚责任人1000元。
5.凡出现服务意识薄弱、语气生硬、服务态度冷漠、服务态度差、搪塞推诿现象,扣罚责任人500元/例;严重服务违规的,加扣责任人1000元/例。
6. 同一责任人考核期内多次触犯违规条款,多次出现同类型服务问题,或给公司带来负面口碑效应的:每增加一次,按对应条款考核标准递增。
(二)装维服务满意度评价考核
1.装移修满意度数据中,整体评价4-6分的,扣罚责任人50元/例;整体评价3分及以下的,扣罚责任人100元/例;评价中凡提及服务态度差的,扣罚责任人500元/例,此项为累计扣罚项。
考核范围:8个区中心、8个郊县公司装维人员
2.月度装维服务满意度低评价高于目标值且板块整体未达标,在县公司、市区板块分别排名后二的部门,分别扣罚部门1500元、1000元。
考核部门:8个区中心、8个郊县公司
3.季度装维服务满意度低评价均值高于季度目标值,扣罚管理部门2000元。
考核部门:公众客户响应中心





一、装维考核
(一)服务规范执行考核
根据装维服务规范,凡在装维服务过程中出现服务违规现象的,依照以下条款进行扣罚。
1.凡出现不着工装、工装敞怀、穿拖鞋等仪容仪表不规范,在工作现场行为举止随意,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扣罚责任人200元/例。
2.出现未按预约时间上门服务、不接听/不回复客户电话、入户不主动问候客户、工作前饮酒、在客户家中吸烟、未清理现场、未主动向客户介绍服务事项等事件,扣罚责任人200元/例。
3.出现虚假返单,虚假参与客户满意度评价等弄虚作假行为,每出现一次扣罚责任人500元。
4.利用工作之便擅自向客户推销电信终端产品以谋取私利,每出现一次扣罚责任人1000元。
5.凡出现服务意识薄弱、语气生硬、服务态度冷漠、服务态度差、搪塞推诿现象,扣罚责任人500元/例;严重服务违规的,加扣责任人1000元/例。
6. 同一责任人考核期内多次触犯违规条款,多次出现同类型服务问题,或给公司带来负面口碑效应的:每增加一次,按对应条款考核标准递增。
(二)装维服务满意度评价考核
1.装移修满意度数据中,整体评价4-6分的,扣罚责任人50元/例;整体评价3分及以下的,扣罚责任人100元/例;评价中凡提及服务态度差的,扣罚责任人500元/例,此项为累计扣罚项。
考核范围:8个区中心、8个郊县公司装维人员
2.月度装维服务满意度低评价高于目标值且板块整体未达标,在县公司、市区板块分别排名后二的部门,分别扣罚部门1500元、1000元。
考核部门:8个区中心、8个郊县公司
3.季度装维服务满意度低评价均值高于季度目标值,扣罚管理部门2000元。
考核部门:公众客户响应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