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颁圣谕,严宣讲,敦天下教化
背景:景祚七年,鉴极奏请帝钦定圣谕十六条,并责成宣讲制度。然因下民少知,圣谕十六条晦涩难懂,且自京城以至地方,未形成宣讲制度,致使教化难行,民风或剽悍好勇、或少德争讼、或逐利从奢,尤以东南、西南为甚。
第一幕:鉴极因知此况,奏请帝亲为圣谕十六条逐条阐释,作成《圣谕衍义》,颁行全国,以行教化,醇风正俗。
【奏折】
第二幕:颁行以来,京中颇有成效,处处皆有讲谕之声。三月,闽浙总督上奏,福建数地生民难训,不服教化,民间亦多有械斗。帝乃命群臣重上宣讲制度有效条陈,以条陈最优者,阿哥A、官员B前往福建,督率实行。贤亲王世子赢放自请佐之。
【架空】
第三幕:三人至闽,一面继续推行既有宣讲制度,一面根据闽省民情,商定具体有效的措施。最终议定:以善簿、恶簿、和处簿、悔过簿四簿,严记奖惩,并对闽省民间孝义忠贞等人事具奏褒奖,由官府出资予以建祠、立牌坊。对缺席宣讲、道德败坏之人于闹市戴枷示众。
【阿哥A、官员B、赢放】
第四幕:此举收效甚慢。三人遂各至漳、泉等地走访民情,
赢放发现各乡仍有违例演戏等恶俗,其中男女混杂,耗费多端,上奏情禁。 【奏折】
阿哥A因见闽地多受匪患,致孤寡贫弱众多,奏请设立“普济堂”、“育婴堂”。【奏折】
官员B走访各府、州、县学,奏请将《圣谕衍义》列入童生考试、官学考试。【奏折】
第五幕:三人召集当地有学、有德之士,于各地衙前、庙观、阔地搭台议论忠、孝、礼、义、廉、耻,并命人以白话翻译其义,对其地民众宣扬德行。
【阿哥A、官员B、赢放】
第六幕:时,闽省一望族尊长将本族罪人治以家法,私刑处死。阿哥A认为私刑害法,当严惩其族,以儆效尤。官员B认为教化乡约乃血缘宗族维系,应予族老对本族罪人处刑之权。赢放则认为,可依照罪人其罪,对族老量刑。三人争持不下,上奏圣裁,帝命刑部议定,再行上奏。
【阿哥A、官员B、赢放】
第七幕:经此事,赢放觉教化难离刑法。访福建臬台衙门,向臬台问刑名之学,并召集臬台衙门有学识之官吏,将大清律中与圣谕有关的条文摘录出来,并逐条作了讲义,再由藩台衙门、臬台衙门公示。
【赢放、福建臬台】
第八幕:闽地初具良风,帝召三人归京。赢放因知西南更甚于东南,乃自请至贵州宣讲圣谕。帝知贵州苗地多有动乱,另派文臣C佐之,武将D随行护卫。
【奏折】
第九幕:C、D自京赴贵,赢放自闽入贵,赢放先至,照闽地成例,于贵州一应施行。但古州等地苗民不通汉语,难以进行宣讲。更有甚者,因久与地方官员不睦,公然反抗。
【地方官E、苗民F、苗民G】
第十幕:贵州巡抚一忧钦差安危、二惧政绩有损,命抚标以武力镇压。
【贵州巡抚、副将H】
第十一幕:恰C、D至贵,副将H暗中报讯钦差行辕。钦差三人急点兵赶赴阻止。三人至生乱苗地,宣明圣意,并大肆宣扬皇帝对苗民的关切之情,讲明宣讲圣谕之利。
【文臣C、武将D、赢放、苗民F、苗民G】
第十二幕:苗乱暂息,三人虑苗民大多未开化,会苗语者多,会汉语者少。遂议定由通两语者,将《圣谕衍义》译为苗语,并允其由苗民用苗语主持宣讲。
【文臣C、武将D、赢放】
第十三幕:文臣C指出贵州之所以难以开化,是因为苗民少学。应在贵州多设义学,既能体现君恩,又能促进教化。情赢放上奏皇帝。
【文臣C、赢放】
第十四幕:帝允前奏,苗地事毕。赢放深感教化与刑律二者密不可分,归京后,面圣禀明闽地、贵州诸事,又自请随大学士、刑部官员一同修纂大清例律。帝准,设立律例馆。
结尾:两年,律例成,颁行之日,赢放升官。
参演人员:主号:阿哥A、官员B、赢放,文臣C、武将D。
NPC:福建臬台、地方官E、苗民F、苗民G、贵州巡抚、副将H
背景:景祚七年,鉴极奏请帝钦定圣谕十六条,并责成宣讲制度。然因下民少知,圣谕十六条晦涩难懂,且自京城以至地方,未形成宣讲制度,致使教化难行,民风或剽悍好勇、或少德争讼、或逐利从奢,尤以东南、西南为甚。
第一幕:鉴极因知此况,奏请帝亲为圣谕十六条逐条阐释,作成《圣谕衍义》,颁行全国,以行教化,醇风正俗。
【奏折】
第二幕:颁行以来,京中颇有成效,处处皆有讲谕之声。三月,闽浙总督上奏,福建数地生民难训,不服教化,民间亦多有械斗。帝乃命群臣重上宣讲制度有效条陈,以条陈最优者,阿哥A、官员B前往福建,督率实行。贤亲王世子赢放自请佐之。
【架空】
第三幕:三人至闽,一面继续推行既有宣讲制度,一面根据闽省民情,商定具体有效的措施。最终议定:以善簿、恶簿、和处簿、悔过簿四簿,严记奖惩,并对闽省民间孝义忠贞等人事具奏褒奖,由官府出资予以建祠、立牌坊。对缺席宣讲、道德败坏之人于闹市戴枷示众。
【阿哥A、官员B、赢放】
第四幕:此举收效甚慢。三人遂各至漳、泉等地走访民情,
赢放发现各乡仍有违例演戏等恶俗,其中男女混杂,耗费多端,上奏情禁。 【奏折】
阿哥A因见闽地多受匪患,致孤寡贫弱众多,奏请设立“普济堂”、“育婴堂”。【奏折】
官员B走访各府、州、县学,奏请将《圣谕衍义》列入童生考试、官学考试。【奏折】
第五幕:三人召集当地有学、有德之士,于各地衙前、庙观、阔地搭台议论忠、孝、礼、义、廉、耻,并命人以白话翻译其义,对其地民众宣扬德行。
【阿哥A、官员B、赢放】
第六幕:时,闽省一望族尊长将本族罪人治以家法,私刑处死。阿哥A认为私刑害法,当严惩其族,以儆效尤。官员B认为教化乡约乃血缘宗族维系,应予族老对本族罪人处刑之权。赢放则认为,可依照罪人其罪,对族老量刑。三人争持不下,上奏圣裁,帝命刑部议定,再行上奏。
【阿哥A、官员B、赢放】
第七幕:经此事,赢放觉教化难离刑法。访福建臬台衙门,向臬台问刑名之学,并召集臬台衙门有学识之官吏,将大清律中与圣谕有关的条文摘录出来,并逐条作了讲义,再由藩台衙门、臬台衙门公示。
【赢放、福建臬台】
第八幕:闽地初具良风,帝召三人归京。赢放因知西南更甚于东南,乃自请至贵州宣讲圣谕。帝知贵州苗地多有动乱,另派文臣C佐之,武将D随行护卫。
【奏折】
第九幕:C、D自京赴贵,赢放自闽入贵,赢放先至,照闽地成例,于贵州一应施行。但古州等地苗民不通汉语,难以进行宣讲。更有甚者,因久与地方官员不睦,公然反抗。
【地方官E、苗民F、苗民G】
第十幕:贵州巡抚一忧钦差安危、二惧政绩有损,命抚标以武力镇压。
【贵州巡抚、副将H】
第十一幕:恰C、D至贵,副将H暗中报讯钦差行辕。钦差三人急点兵赶赴阻止。三人至生乱苗地,宣明圣意,并大肆宣扬皇帝对苗民的关切之情,讲明宣讲圣谕之利。
【文臣C、武将D、赢放、苗民F、苗民G】
第十二幕:苗乱暂息,三人虑苗民大多未开化,会苗语者多,会汉语者少。遂议定由通两语者,将《圣谕衍义》译为苗语,并允其由苗民用苗语主持宣讲。
【文臣C、武将D、赢放】
第十三幕:文臣C指出贵州之所以难以开化,是因为苗民少学。应在贵州多设义学,既能体现君恩,又能促进教化。情赢放上奏皇帝。
【文臣C、赢放】
第十四幕:帝允前奏,苗地事毕。赢放深感教化与刑律二者密不可分,归京后,面圣禀明闽地、贵州诸事,又自请随大学士、刑部官员一同修纂大清例律。帝准,设立律例馆。
结尾:两年,律例成,颁行之日,赢放升官。
参演人员:主号:阿哥A、官员B、赢放,文臣C、武将D。
NPC:福建臬台、地方官E、苗民F、苗民G、贵州巡抚、副将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