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己家造房子,2016年12月24号一名小工从三楼摔下来,立即送入宁波李惠利医院,所幸伤得不是非常严重,只是多处骨折,没有开刀,住院半个多月出院,在这期间一切费用都是我们家承担,他家没人管他,出院回家后修养了50多天去舟山的养岙医院复查,(家属指明去这家医院,因为家属中有一名医生在舟山医院当医生)结果这俩医院也是醉了,马上插上呼吸机,心电监测机等等说不上来的仪器,复查了一个多星期花费一万五千多医药费,我们要求出院还阻挠说家属不同意复查后过了一个月又去李惠利医院复查,病人此时已经能够行动自如,当天来回。现如今他家提出要赔偿20万的损失还扬言要告我们,据说家中有人在舟山当大官。请问我们家照这情况合理的还需赔偿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