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家住中汇蓝天花园小区的刘阿姨,在骑电动三轮车出门时,被门卫突然降下的栏杆砸中面部!该小区门卫及物业人员确并没有及时的将刘阿姨送去医院治疗,反而纠结于调取监控等一系列取证行为!!直至事发后近2个小时,当刘阿姨的女儿赶到现场后,方才把刘阿姨送去至周口市中心医院接受治疗!!
事发至今已经过去5天了!该小区物业方面没有任何人对此事件出面负责及表态!对于这种行为,刘阿姨及其家属表示十分愤慨,他们未曾表示需要对方进行赔偿,只希望作为当事方的物业公司,能够站出来面对事实,对于受害者作出道歉及慰问,而不是一味躲避责任。
经记者实地采访了解后,该小区物业公司(周口祥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声称对于此事件声称并不知情!而作为现场当事人的物业公司门卫人员,对于此事件的解释前言不搭后语,矛盾纷纷!记者也试图与物业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但该物业公司负责人电话多次拨打,未有人接听!!
孰是孰非,暂且不论,关于此事的具体责任划分,我们也资讯到了周口豫安事务所的赵帅律师。他从法律的角度上认为升降杆是由物业公司设置和管理的,只有他们能控制升降杆的起落,因此,如果物业公司没有设立禁止行人通行的明示牌,因管理不善或其他原因导致升降杆压到了人,由此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应当由物业公司全部承担!即使物业公司在管理大门时,有严格区分人行道和机动车道,并设立了明示标志牌。行人强行从机动车道通过,保安人员都应当及时制止通行,或控制升降杆落下来不让事故发生。一旦升降杆压伤人,物业公司仍然应当承担部分责任,但行人也应为自己的行为担责,具体以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为准。
从法律角度上不难看出,作为物业公司方,应当出面对于此事件作出负责!





事发至今已经过去5天了!该小区物业方面没有任何人对此事件出面负责及表态!对于这种行为,刘阿姨及其家属表示十分愤慨,他们未曾表示需要对方进行赔偿,只希望作为当事方的物业公司,能够站出来面对事实,对于受害者作出道歉及慰问,而不是一味躲避责任。
经记者实地采访了解后,该小区物业公司(周口祥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声称对于此事件声称并不知情!而作为现场当事人的物业公司门卫人员,对于此事件的解释前言不搭后语,矛盾纷纷!记者也试图与物业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但该物业公司负责人电话多次拨打,未有人接听!!
孰是孰非,暂且不论,关于此事的具体责任划分,我们也资讯到了周口豫安事务所的赵帅律师。他从法律的角度上认为升降杆是由物业公司设置和管理的,只有他们能控制升降杆的起落,因此,如果物业公司没有设立禁止行人通行的明示牌,因管理不善或其他原因导致升降杆压到了人,由此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应当由物业公司全部承担!即使物业公司在管理大门时,有严格区分人行道和机动车道,并设立了明示标志牌。行人强行从机动车道通过,保安人员都应当及时制止通行,或控制升降杆落下来不让事故发生。一旦升降杆压伤人,物业公司仍然应当承担部分责任,但行人也应为自己的行为担责,具体以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为准。
从法律角度上不难看出,作为物业公司方,应当出面对于此事件作出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