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区城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老城片区)项目是市、区两级政府组织实施重点项目。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该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并于2017年5月25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书》,现将本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东至西大桥、南至楼房、西至小区院落、北至北大坝。
二、上述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三、征收部门是赤峰市红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实施单位是赤峰市红山区西屯街道办事处,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四、签约期限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
被征收人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赤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一、征收范围:东至西大桥、南至楼房、西至小区院落、北至北大坝。
二、上述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三、征收部门是赤峰市红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实施单位是赤峰市红山区西屯街道办事处,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四、签约期限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
被征收人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赤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